如果不杀那东西,们就无路可走。
到底是谁最先说出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忘记,也不打算追究。因为每个人自己其实也早就心知肚明:不杀那东西话,不论什都无从谈起。
最初时候,都把它叫做“大个儿”。
然后不知是谁说句:那玩意儿简直就像是龙样啊,于是这便成它新名字。
也就是,龙。
那东西、非常地、大。样子就像是大得不得蜥蜴,从头到尾巴,少说也有二十米(译注:这里长度单位与本系列贯“美迪尔(メーテル)”不同,用就是“米(メートル)”。)以上。站在地上,从地面到头顶距离,恐怕也有五米左右。全身都覆盖着鳞片样东西,还黏糊糊。都已经这大,力气当然也很惊人。它只要那突然现身张开嘴,用前肢拨拉几下,就能将人轻而易举地打碎吃掉。人类在它面前是那渺小无力,下子便会成为它胃中之食。
那东西是杂食动物,凡是绿色东西,野草也罢,树叶也罢,都能下肚,甚至连树根都啃。至于其他动物,更是什都吃,从小到大,来者不拒。
而它最喜欢食粮,似乎就是人类。应该说,至少在这带,人类是最能填饱肚子粮食。因为其他动物,还有它同类们,几乎都已经被吃光。
因此人类只能在它阴影下侥幸过活。已经不能用提心吊胆形容,根本就是被它追杀得惶惶终日。
而且,已经没有东西可吃。据说在远方,人与人之间互相残杀,杀毕便取尸体为食。但是,不论是谁,都不想走到那种地步。大家可不是为做这种事、受这种罪,才来到这个地方。这和说好可不样。不过,说来可笑,甚至有人连事先说好到底是怎回事都没搞清楚,这又算什?
总而言之,既然已经回不去,便只能先杀那东西,再来考虑今后。
人们收集尽可能直木材,将端削尖,当作长枪。又取有弹性树枝木条,制成弓箭。至于细小木头与石块,则拿来做成箭矢。这不就跟原始人样——有人这说。听到这话,有人笑出来,也有人露出复杂难解表情。
不管三七二十,至少拼命做好准备,讨论研究之后,决定在凌晨偷袭它住处。
前天晚上,大家将残余点食物分掉,吃饱肚子,尽力闹腾番。歌舞过后,关系好男女便结成对,早早睡去。睡梦之中听见惨叫,猛然惊醒。
龙来。
那东西明明身体那庞大,行动起来却几乎没有什声响。暗中靠近,突然便跳出来吃人。
很多人还在睡梦中便被它咽下肚,只有人在被吃光前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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