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喜欢你呢?又喜欢你,又舍不得你受委屈。”
“本来就不应该受委屈。”余安宜理直气壮道,“从小到大都没受过什委屈,凭什在你这里受委屈。”
连景行闻言,笑起来,“是,你说对。”
他是真觉得余安宜说得对,从他认识余安宜开始,余安宜就是大小姐脾气,她是真被娇宠长大,甚至她身边朋友,也不自觉都惯着她,所以她从来都不会委屈自己,敢爱敢恨,爽朗热情,活像烈日下玫瑰般,鲜艳多姿。
余安宜把勺子插进冰激凌里,问他道,“你真这喜欢吗?你知道是什样人吗?”
“都暗恋你这多年,还能不知道你是什样人吗?”
嘴硬心软,长着刺小玫瑰。
“谈恋爱很麻烦,肯定很作,脾气也不好,你还得迁就。”
“喜欢迁就你。”连景行道,“不过觉得你脾气挺好,很可爱。”
“你到底喜欢什呀?”余安宜实在是不明白,“有什是特别吸引人吗?”
连景行笑下,“这真不像是你会说话,喜欢你什?喜欢你整个人,你存在,对而言,就有致命吸引力。”
余安宜没有说话。
连景行看着她,温声道,“所以,你愿意做女朋友吗?”
余安宜没法回答这个问题,只能怔怔看着他。
“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愿不愿意,那,可以打开手机,输入你名字,或许你就会有答案。”
余安宜疑惑拿出手机,点进自己和连景行聊天记录,输入自己名字拼音。然后她就看到,在拼音下十分醒目两个大字——愿意。
余安宜这才想起,其实很早以前她就发现这件事,她名字和愿意是同样拼音,只是她忘,连景行却发现这个秘密。
她抬头看向连景行,连景行温柔看着她,问道,“可以给个机会吗?看在你名字份上。”
余安宜看着手机屏幕上愿意两个字,良久,才终于点上去。
其实她也是喜欢连景行吧,她想,不然,也不会和他出去次又次。她拒绝过人,她都和对方保持着距离,可只有连景行,她放任他继续追求。其实她和连景行也没有那不相配,至少他们男才女貌,在起时候也很愉快。
“叮”,连景行听到自己微信响声,他拿出手机,就看到自己梦寐以求两个字。
余安宜:愿意
连景行笑笑,收起手机看向余安宜。
余安宜被他看到有些害羞,低头开始吃冰激凌。
对于连景行而言,这世间最美好词,都源于个发音,而当它们组合在起,就是他爱情最好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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