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乐知时话,宋煜有那瞬间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人。
世界上最好小孩来到他身边,成为他爱人,把自己全部都给他。
没有什事值得遗憾。
“你觉得这个点子怎样?”乐知时摸摸后颈,说完大串之后不太敢看宋煜脸,“忍很久才忍住没有告诉你。啊对,”他抓住宋煜袖子,把里面衬衫袖口内圈拉出来给他看,“这是缝。”
那是串数字,看起来甚至像是串冷冰冰二进制字符。
11011010
他露出个很可爱笑,小声对宋煜做口型,“们生日。”
“这也算是生日礼物之吧,所有衣服里,只有这件衬衫是亲手做。”他对宋煜说,“跟小琪学,做很久,送给你。”
“那你还准备让别人穿。”宋煜故意刁难他,“这件衬衫第次都不是留给。”
“不是你想那样。”乐知时抓住他手臂,“陈宇穿不是这件……”
“还有件,上面没有生日数字。那个不是手工缝,就在更衣室箱子里,他换下来之后就放进去,这件是从包里拿出来,本来就是给你。”
看他这乖地解释,宋煜抬手,本来想摸他脸,但人太多,只能揉揉头发。
他很清楚,现在十九岁乐知时已经很成熟,遇到问题可以镇定地处理,哪怕今天自己没有出现,他也不是不能完成这场走秀,他会有很多很多办法。
但想到他努力忍住惊喜样子、看到这些隐藏在深处小心思,宋煜想,在表达爱这点,乐知时和三岁样,和六岁时也样,他永远都是个单纯不计回报小孩。
边往更衣室走,宋煜面低头观察袖口,上面数字针脚细密,还能看得出手写痕迹。他意外发现数字旁边还有个深蓝色刺绣图案,好像是架天秤,左边秤盘里放着只蝎子,右边是颗爱心。
过去宋煜总是陷入种与自身很不相符悲观预想中,觉得乐知时对他或许只是雏鸟情节,只是因为从小陪伴而无法割舍,总有天他会明白什是爱,离开他,然后奔向那个真正让他动心人。
但宋煜发现,归根到底是自己太傲慢、太自大。
他喜欢人是个天生浪漫主义者。
没有人比乐知时更清楚如何爱个人。
“你喜欢吗?”乐知时希望能得到句表扬,于是有些夸大地告诉他这件衬衫做多久,缝纫机多难用。
“失败好多次,不过还好比较聪明,绣字时候没刺到手。”
“别说。”
听到这句话,乐知时有些惊讶,还以为自己说错什,微微睁大眼睛,但宋煜却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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