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生,过她喜欢纸醉金迷生活。爸忙着挣钱,挣下下辈子都花不完钱。”
方觉夏很难想象在那样家庭里长大是什感觉。
“那你从小就看不到父母,不会想他们吗?”
裴听颂笑笑,“已经忘记想念父母是什感觉。”他又继续说,“个人在家总归不行,所以外公就来陪住。”
“后来喜欢上嘻哈,觉得那是世界上最能抒发情绪载体。于是就更没心思把自己浪费在段段没结果关系里,想找个出口,想表达。”
方觉夏终于明白为什裴听颂会这矛盾。他和自己外公样被放置在个并不合适模具里,但他选择是激烈地反抗,反抗从未陪伴他成长父母,反抗这个金丝笼,去追求自己真正喜欢东西,无论代价。他忽然很想抱抱他,他知道这是自己同情心在泛滥,可能会被裴听颂嫌弃,所以他只是坐起来,没敢上前去。
他知道为什裴听颂不相信爱情。人要怎去相信没有见过东西。
裴听颂甩甩手,语气轻松,“其实很多有名哲学家都是终生未婚,柏拉图、笛卡尔、斯宾诺莎、康德、叔本华、萨特……数都数不清。”说着他似乎想到某个相当好论据,“你知道诗人莱蒙托夫?他说过句话——热恋和幸福使玩物丧志。”
这是个很新奇又现实说法。
方觉夏把他说话在心里反复揣摩,似乎觉得自己那点回忆也没什要紧。尽管裴听颂没过问,他还是选择剖开自己,他不想只做听故事人。
“是不是……从来没有提过父亲?”
裴听颂没料到他会说,他早就察觉到,父亲这个词对方觉夏来说就像是个障碍,每次说到,都会习惯性绕开。
“对。”
方觉夏双手抱膝,“他之前是个很有天赋舞蹈演员,妈很爱他,他们很相爱,就像上次说,他们不顾切地在起。”
这样说法就像是童话和诗篇里爱情故事。但裴听颂已经看到结局。
“后来有,们家很幸福。现在回忆起来,觉得用幸福两个字形容童年点也不夸张。曾经也是在爱中长大孩子。”方觉夏眼睛飘向远处最后点天光,喉结滚滚,“再后来事说过,检查出来夜盲,然后落选。这对个家庭其实也不算多大打击。但是父亲,他获得个特别好机会,对他来说可以改变生机会。”
方觉夏看向他,“部非常著名舞剧请他挑大梁担当主演,他为这部舞剧练习整整四个月。每天都特别期待首场演出日子,数着日子上学,就为等那天。记得特别特别清楚,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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