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回事,活野兔还是应该吃!
厨娘把这只野兔做成自己拿手好菜,葱烧野兔,当然,她有悄悄参考老爷使用方法,没有把兔肉挂到臭。
烹饪时也不是整只烧,而是剁开,里头还加不少胡萝卜和豆子,煮出来能有大锅,兰斯尝口,兔肉丁入味极,金黄色外皮,咬开里头还嫩嫩,吸满汤汁,葱爆香气四溢。
要说厨娘在老爷那里学到最实用手法,就是去腥。因为平时吃肉多是野味,腥膻味重,以前烹饪方法要挂臭来让肉变嫩不说,还非常粗,bao地堆砌香料掩盖味道。
在老爷指导下,厨娘渐渐领悟哪些香料配合起来只要使用适量份,就能够完美去腥,且提味。
如此改良后葱烧野兔,没有野兔独有强烈腥膻味,肉汁又细嫩有嚼劲,金黄色肉丁与紫红色胡萝卜、绿色葱段,还非常符合中世纪菜品审美,颜色鲜艳丰富。
厨娘切兔子时是连着骨头剁碎——有赖贸易队换回来大量器物,老爷特意让人给厨娘打新刀具,特别好用。肉丁上还挂着些残骨,竟然也都吸满香味,把肉用舌头剔下来,还能吮吮骨头,兔子骨头很细,咬碎都行,有部位是脆骨,咬起来咯吱咯吱味道更好。里头胡萝卜和豆子也浸满汤汁,软软香香。
厨娘看他俩嚼得又香又脆,都有些羡慕,因为常年吃硬得要死、还掺许多杂质面包,大人牙齿基本磨损都比较厉害,没小孩牙口那好。
“你们肯定吃不完,剩下给你们收起来,要吃就来厨房拿。”厨娘和蔼地道,亚伦是她儿子不必说,兰斯呢,虽然他父亲是讨人厌点儿,但孩子非常讨人喜欢。
兰斯想想,对亚伦道:“不如们把兔肉分给城堡人吧。”
亚伦正在啃着脆骨,抓抓后脑勺:“听你呀……”兔肉很香没错,但兔子本来就是兰斯抓来,老爷会送给他也是因为兰斯。
“兰斯,你为什要分?”厨娘养几个小孩,哪个不是猪崽样,见着吃就吸光。
“们已经吃得差不多,领主老爷每次也都会把菜分给所有人,婶婶,每次大宴会,您做菜剩下,都能分到奴隶那儿。”兰斯说道,“食物都是老爷指定,但是,老爷种蔬菜时候,手掂掂就知道壶里水还够浇几株。”
厨娘下子愣住。
她给老爷做菜做这久,也看过老爷种菜,丝不差,但她竟然从来没有想到这点,难道是因为老爷种菜那手展露得比较晚。
但不管怎说,她觉得自己也太迟钝。是啊,老爷手上掌控能力分明精准到毫厘,但每次盯着她做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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