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九三六年出生于美国伊利诺州。
进入空军并获得飞行员资质巴赫在退伍后成位自由撰稿人。他时而为航空杂志做些编辑,时而回到空军,就这样,他人生绝大部分时间是与天空共度。《海鸥乔纳森》是巴赫第三部作品,九七零年开始销售,成最畅销书籍之。”
“封面折页部分作者近照好有男人味啊,真帅!”学姐微笑起来,用悦耳声音继续说道。
“般对于海鸥而言,更重要是食物而非飞翔。海鸥都是为捕食而飞,但主角乔纳森,利文斯顿却是只与众不同海鸥,他认为飞翔比捕食更重要——
没错!乔纳森最爱就是飞翔。
为飞得更高更快,他从早到晚都在不停地练习和实验。
父母对他无可奈何,其他海鸥也将他视作异类。但只要细细骨头和羽毛存在天,他就不会停下飞向理想翅膀。
说实话,觉得‘捕食,也非常重要,把吃作为人生目标完全没错,因为这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美味佳肴,不去品尝太可惜!
吃会让人感到喜悦和幸福,这是明确无误真理。可是,认定飞翔比捕食更重要乔纳森那崇高坚毅、隐忍、不畏任何艰险而又孤独侧脸实在感人,让忍不住为他加油呐喊。”
她语气就像在谈论心爱运动员。
但那不是什帅气J联盟选手也不是甲子园英雄,而是只海鸥。
海鸥会有孤独侧脸?
实在很想这样讽刺她,但时间紧迫,还是闷头写作比较好。
远子学姐仍在撕扯书页,幸福地将它们吃下肚子。
她边吃边继续介绍她那孤独高傲海鸥。
“突破极限,到达每小时三百四十二公里高速并成为海鸥史上特技飞行第人(?)乔纳森欣喜若狂。
他要将这消息告诉其他海鸥。他想让他们知道,无论哪只海鸥都能通过不懈努力飞去更高地方。
学习!
发现!
自由!
啊,真是太美好。
然而其他海鸥却还是将乔纳森视为难以理解异类,最后甚至赶走他。”
远子学姐边吃着纸片边悲伤地垂下双眼。
“孤零零乔纳森没有放弃训练,他目标是超越极限极限。
天,两只如同星星般闪闪发光海鸥出现在乔纳森面前。展现出高超飞行实力他们,是前来迎接乔纳森去往天国使者。
第部故事就到这里。伴随着第二部、第三部展开,宗教气息和神秘味道逐渐浓郁,调味汁口味渐淡,色拉原料也慢慢模糊起来……就像咀嚼萄萌,给人以不可思议口感。咽下肚以后,胃里会有种饱饱感觉。不过在这方面,认为会因人而异吧。
以寓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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