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黎锦回去抄完书,又用毛边纸继续做最基础习字练习。
少年过来看到他在做最简单练习,微微惊愕下。
黎锦放下笔,转头看过去,询问道:“怎?”
少年微微笑,眉梢朱砂痣在烛光下显地格外秀丽。
他说:“此前兄长们读书时候,先生也是让他们先练习最基础横、竖等。
之前见阿锦写字只描红,不练习,想跟阿锦说这件事,但却直没找到机会。”
顿顿,少年继续说:“如今阿锦已经在巩固书写,倒是不需要说什。”
黎锦想,他说应该是原主,所以才不给他提小意见机会。
黎锦问道:“你也会写字吗?”
如今他已经回忆起原主大部分记忆,也不担心露馅。
只是原主与少年相关记忆少得可怜,黎锦只知道少年是自家买回来,但对于少年身世,他便不甚解。
秦慕文垂下眼眸,说:“会点,但哥儿习字又没什用,所以学也不多。”
黎锦笑道:“怎会没用?以后咱们家赚钱,都得你来记录采买事宜,等字练习好,还可以来教你。”
少年眼睛睁得滚圆,看着黎锦,当年就连爹爹也说哥儿习字没用。
还不如学些琴艺,还能给夫君弹奏。
可他家夫郎如今却正儿八经告诉他,哥儿可以习字,以后还得管家。
黎锦被他反应取悦,笑道:“本来得空就可以教你继续习字,但现在也还在摸索阶段,所以不打算误人子弟。
等练习好点,这才有自信来教你。”
至于身世问题,黎锦也没细究。
就算少年以前出生于大富大贵之家,但他现在能沦落到这个地步,证明那个家已经散。
再问遍,等于把人已经结痂伤口又活生生撕开遍,太疼。
所以黎锦没有继续这话题。
等到少年放下切,愿意主动告诉他时候,这才叫水到渠成。
随后少年坐在床上哄包子睡觉,黎锦练完十张大字,熄灯,在院子里洗漱番,伴着蝉鸣声声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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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早上起床后切事宜已经让两人产生默契。
少年煮粥,烤土豆,再拌碗野菜。
黎锦喂完孩子,洗漱,收拾背篓。
其实等到下次卖药后,他就可以攒钱买个书箱,就像那种在电视上看到样,书生赶考般都会背个。
般是用柳条编制,里面放着笔墨纸砚,换洗衣裤等等。
现在倒是不怎需要,但等到明年二月赶考县试,得大老远去县里,背个书箱赶路倒比背篓要方便许多,可以把不同东西分门别类装起来。
而且书箱上面还有遮阳遮雨篷子,避免里面东西不被淋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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