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素的,越是要笨鸟先飞,自个儿找乐子。李韶华可上可下,28种姿势样样玩儿的痛快,他从不介意疼痛,更不在意谁口中的脏话骚话,只要能得到快乐,他怎样都可以。
说来可笑,他甚至数不清烂醉如泥的自己,到底爬上过多少人的床,又被多少人爬过床。反正他进可攻退可守,只要长得过关,盘靓条顺,他不仅来者不拒,还时常主动出击。
周行之便是他主动攻击的猎物之一。只可惜初出茅庐的周行之不仅不懂得职场的法则,还不懂得他李韶华的规矩。
他爱上了李韶华,从此便再没下过这条摇摇欲坠的贼船。
李韶华盯着自己的戒指看了许久,却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明明当初先动手撩拨的是自己,却怎么都想不到,先爱上对方的会是那个口口声声娶个Omega生一堆孩子的Alpha,可见人间荒唐,众生可笑。人说初心难忘,他们明明走在事与愿违的路上,却一路假装欢笑。
年轻时的李韶华,虽从不动他那颗矜贵异常的心,却向来是喜欢追捧的,想来是人类的劣根性,又像是骨子里就缺爱似的。追求者愈是真诚,愈是努力,他便愈是快乐。而这些年里,唯一让他打动的追求者,便只有周行之一个。
看吧,无论怎样薄情又冷漠的人,都是喜欢最赤诚又最纯洁的小孩子的,李韶华自嘲的想着。
当初回到北京所里,他受不了周行之每日放光的眼神,又受不了小孩子每日勤勤恳恳的照料,对周行之的心态渐渐由当初在四川时的玩一玩儿转变为略有心动。
这若有还无的心动最为磨人,就仿佛是铁树开花,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李韶华不信爱情,更不信自己。搞明白了自己对周行之的不同后,却毫无长进:动心在他这里,也只是动心而已,和爱情,一辈子,结婚都差着太平洋和大西洋呢。可他又不舍得放走周行之这等猎物,便吊着他,一遍遍戏耍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那段日子他不常想起,大半是愧疚在心,小半是忙碌无暇,以至于时至今日他都无法给那段关系一个恰当的定位。
炮友吗?似乎彼此又有多点儿什么。情侣吗,却又委实不是。
大概是炮友之上的单方玩儿弄,情侣之下的一方情衷。
当他们正式确定了关系,周行之攒了小半年才买下的戒指终于套到了他的手上后,李韶华每每会想,当初那段日子的周行之是以怎样的心情面对自己的手段,又是忍受了怎样的痛才能苦苦坚持。
可他问不出口,也无从谈起。
他知道,周行之不喜欢谈及过往,而他也自是没什么立场去谈的。
他们相识五年,结婚四年,不出意外还要一起走四十年、五十年,可无论他们怎样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