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这个人,用现在话说,其实是个思想开明文艺咖。性格和善有趣,同朋友家人相处愉快,闲暇时,会在家泡上壶茶,看喜欢作者书。
他直告诉们,看书能开拓眼界,看书能获得知识,没有什投资是比“阅读”付出更少,收获更多。
在和盛珉鸥还小时候,他总喜欢在睡前给们读上两篇他喜欢文章,来抒发他无处发泄朗诵欲。
他十分喜欢博尔赫斯小说集,尤其喜欢里面篇《事犹未》,经常反复念叨他觉得精妙绝伦选段。
“自打有认知与认识那天起,从小就接受那些所谓丑陋东西,其实世界上本来就有许多格格不入事物,为共存而不得不相互接受。”
想,也正因为他将这些词句奉为圭臬,才会觉得盛珉鸥“与众不同”并不是什值得大惊小怪事。这世上本就有各种各样不同人存在,有善良,便有邪恶,有无私,便有自私,没有哪种性格是绝对正确与完美,所谓“完美”,也不过是合大多数人群罢。
这多年来,虽说不可能字不差,但这篇文章情节却如刀刻斧凿般,深深印在脑海。
可能与作者出身哲学专业有关,博尔赫斯文章经常充满哲学主意探讨,对死亡与时间,也有自己独特看法。
跟爸不同,喜欢《事犹未》里开头段,主人公在得知自己叔叔去世后发出感慨:“当时感觉同人们失去亲人时感觉样:追悔没有趁他们在世时待他们更好些,现在悲痛也没用。人们往往忘记只有死去人才能和死人交谈。”
生命易逝,特别在爸去世后,这句话读来更叫人唏嘘。亲人就该在他们活着时尽可能对他们好,当他们去世后,无论是烧纸还是祭拜,不过是在给自己找心理安慰而已。
对于博尔赫斯观点,直深以为然。
因此当醒过神,猛然发现自己身处十多年前家中,空气中弥漫着可口饭香,爸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妈在厨房忙碌,切和谐无比,脑海里不禁回荡起易大壮那句乌鸦嘴——真枪死咗啦?
将脸埋进双手间,手肘撑住膝盖,整个人凌乱不已。
好歹让留个遗言啊,枪毙命是什惨绝人寰死法?三十都不到呢,这算夭折吧?
死盛珉鸥怎办?他,他……他多数也不会难受太久。
这样想着,背脊下更佝偻起来,心中同时又升起抹安慰。
既难过于他不会为死悲伤多久,又欣慰于他可以很快回到正轨,继续按部就班地度过余生。
这种时候,他性格缺陷反而就成他幸运地方。
“小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