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就好。”他说着,再次扣上袖口,“不是万人迷。如果是万人迷,小时候就不会总被人欺负。”
这些都知道,私家侦探早就事无巨细地全写进报告里。可坐在这里并不是已经将他事烂熟于心桑念,而是第次听这些桑念。
“被欺负?你吗?”装出好奇模样,“你小时候块头应该也不小,怎会被欺负?”
“在自然界,残疾幼崽是会被逐出族群。由于戴着奇怪助听器,看起来和别孩子都不样,也被逐出人类幼崽群体。”他声音不疾不徐,似乎已经彻底释怀,不含丝对过往怨怼,“他们不仅排挤,抢东西,还会把推倒,将关进厕所。”
“真是群……小混蛋。”把“狗杂种”咽回去,选个较为文明骂人词。
“但不是所有人都那样。有个……朋友,小时候就住在家附近。每次被抢走书包、鞋子、助听器这些东西,他就会再帮抢回来。多亏他,省不少冤枉钱。后来因为大家都怕他,也就渐渐不再欺负。”
握着方向盘手紧,听出不对。
什朋友,不就是他第个男人吗?以为不知道就在面前肆无忌惮地说着前任事,还好意思说是花心大少?
操,那好为什不去找他,让他赏你棒棒糖啊死同性恋!
想到被这张舔过别男人嘴吻过就恶心要死。
满怀恶意地揭他伤疤:“这好朋友,现在还联系吗?”
纪晨风沉默下来,直到绿灯亮起都没有再说话。
刺痛他应该很畅快,起先是这样认为。但不知为何,他真被刺痛,又开始恼火。
这股无名火直烧着,闷闷在包裹在胸腔里,让连追问兴趣都丧失。
将车开进酒店雨廊下,正要下车让酒店门童帮忙泊车,纪晨风那头在长久地沉默后忽然开口。
“他厌倦,也厌倦日复日看不到头生活。六年前,从他出国后……就再也没有和联系。”说完,他推开门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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