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乔治在2月2日这天出发,前往林禹寻所在城市,出发时候,他带上程豪、克劳德、丹尼,还有他刚刚雇佣个助理。
助理名叫鲍勃,是个黑人青年。
他是社区大学毕业,跟在老乔治身边负责打理各种杂事,工资由老乔治支付,每周百美元,还包食宿。
程豪只要想到林禹寻当初去擦地,工作特别辛苦,结果每周薪水才二十八美元,就忍不住感叹学历重要性。
要知道,鲍勃读这种社区大学是两年制,可不是什好大学。
鲍勃性格有点木讷,不爱说话,也不爱跟人交流,不过办事很认真……别程豪也就不解——鲍勃被老乔治雇佣只有几天而已,而这些天他直很忙。
鲍勃有驾照,老乔治就没有开车,他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给鲍勃指点道路。
后座上,则坐着程豪、丹尼还有克劳德。
程豪最近参加很多比赛,但克劳德场比赛都没有参加,毕竟他现在打拳,主要还靠蛮力,完全不懂技巧。
但老乔治直带着他,怕把他留在家里会出事——阿拉贝拉要管理酒吧,可没空直看着克劳德,而且克劳德很听程豪话,但对阿拉贝拉话就没那听。
路上,程豪都在带着丹尼学单词。
他前些日子很忙,忽略丹尼,现在有空,就想办法补回来。
其实,程豪度想过,要让丹尼学说话,毕竟丹尼是能说出声音来,而且《假如给三天光明》作者海伦·凯勒情况比丹尼更加糟糕,不也学会说话?
但他很快就发现,这几乎是不可能。
丹尼以前从没开口说过话,要让他开口很难。
而且因为他跟人交流不多缘故,他也不像某些聋哑人样可以看懂别人唇语。
当然,真要教是教得会,有个人专心陪着他,不做别事情专门教他,十年二十年时间花下去,总能把他教会,但他们没有这样人选。
程豪纵然喜欢丹尼,也不觉得自己能在丹尼身上花这多时间,他觉得带丹尼装个人工耳蜗兴许更靠谱。
就不知道丹尼能不能装,也不知道这时候是不是已经有人工耳蜗。
这想着,程豪就看到丹尼默写个他刚刚教单词。
他笑笑,在本子上写下句话:“丹尼特别棒!”
写完,他还在后面画个竖起大拇指拳头。
对什都没学过孩子来说,英语这门语言比汉语要好学很多,丹尼虽然学没几个月,但已经可以看懂不少话。
程豪刚才,就是写“鲍勃在开车,乔治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这样话在教他,而他理解,还能写下其中陌生单词。
“程……”克劳德看向程豪:“也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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