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美国纽约州。
这是个贫民社区。
糟糕环境、粗鲁人,还有恐怖和,bao力组成这里切,骂声、砸玻璃声音、枪声,各种各样声音充斥着这个地方,滋养着罪恶。
某条阴暗小巷里,面朝下趴着个人,他躺在那里动不动,只有鲜血从他身下蔓延开来,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没有人来救他,也没有人关注他。
不久前,跟这里隔着条街地方发生场战斗,群加勒比人和群黑人打起来,他们甚至开枪,现在那些人已经跑,附近人却还不敢打开门窗。
偶尔有人不得不路过,也行色匆匆,压根就不会去注意旁边巷子里躺着人。
当然,他们就算看到,也不会去管——那该是警察来管事情。
当然,警察时半会儿,很可能来不,那些穿制服人,正忙着抓隔壁那群爱惹事黑人。
突然,那个趴着人手指动动。
程豪觉得自己浑身酸软,肚子上好像还破道口子。
他出车祸,还是飞来横祸。
当时他已经停好自己车子,正走向不远处咖啡馆准备迎接人生第场相亲,马路上辆豪车突然失控,朝着他冲过来。
他从小接受训练,警觉性很高,如果只有他个人,肯定能躲开,偏偏他前面,个年轻妈妈牵着个背书包小学生,两人起背着古诗都没有发现危险降临。
他推开那对母子,自己就遭秧。
现在……他是受重伤?怎没人来救他?
程豪躺会儿,微微恢复点力气,而这时候,他周围还是点嘈杂声音都没有。
他耳朵出问题?大街上出车祸,怎都没人围观?
程豪动动,睁开眼睛,然后就看到些老旧房子。
他明明在繁华大街上,怎现在……突然出现在城中村里?
程豪愣,紧接着又是晕,些不属于他记忆,就那出现在他脑海里。
他仿佛看电视样,看到个少年生。
那少年经历种种,他做不到感同身受,但那少年人生,他倒是总结出来。
这个少年名叫程锦浩,出生于1964年。
他父母都是香港人,家境富裕,在他出生前,这对小夫妻坐四个月船,来到美国读书。
就是在美国留学期间,他们生下程锦浩。
按照美国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孩子,都能获得美国国籍,这对小夫妻就给程锦浩申请美国国籍,小小程锦浩,成个美籍华人。
不过程锦浩并不是在美国长大,他出生后不久,就跟随父母回到香港,从小在香港长大。
程锦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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