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男人,跟沈灿很像很像。
秦悦文很爱陈启智,他也将自己所有感情放到陈启智身上,正因为这样,他对陈启智非常解。
陈启智以前很爱他,这点毋庸置疑,但是在那个沈灿死之后,陈启智明显是越来越惦记沈灿,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男人得到就不稀罕劣根性。
虽然知道沈灿已经死,自己不应该因为个死人吵架,但秦悦文就是忍受不。
手腕被陈启智牢牢握住,对方甚至非常用力,让他手腕剧痛……秦悦文突然就想起来之前收到邮件——那个突然联系他人,说陈启智最近正在对个混血儿献殷勤。
这样话他原本并不相信,直到看到沈灿那张脸。
“陈启智,你才疯,他是谁?你和他什关系?”秦悦文咬牙问道。
今天这里事情,怕是不能善,沈灿不用想,就知道陈启智定会大大地丢次脸。不过表面上,他却只是满脸惊讶地再次感叹几句,然后就忙不迭地进自己车子,直到在座位上坐下,他才收起自己表情。
“陈启智没盯上你吧?”坐在驾驶座上越桦问道。
“他没认出。”沈灿带点讽刺地开口。
“有眼不识金镶玉……”越桦嘴角勾起个笑容,其实他挺感激陈启智,这好个人,陈启智竟然送到他手上。
秦悦文那家伙有什好?沈灿才是个宝贝!会弹琴会做饭还会做生意,这样人能看上他,他甚至觉得自己是祖宗积德。
幸好,自己当初没有把人害死……只要想到沈灿当初满身是血样子,越桦就阵心悸。
“快开车吧,找陈启明联络下感情。”沈灿道,然后就给陈启明打电话,用门口发生事情为切入点聊起来,末,他还装作懵懂样子“提醒”陈启明几句:“那个突然找麻烦人真奇怪,怎来就认定?好像还很讨厌样貌。”
陈启明如果不是笨蛋,定会想到自己和秦悦文长很像事情,就不知道他会做到哪步。
等沈灿和人聊完,越桦就有些不满地开口:“你跟他聊这久做什?有时间,还不如跟咱爸妈多说几句。”越桦本就是父母双亡孤儿,当初开始是想要监视沈父沈母,但时间长,倒是将热情沈父沈母当成长辈敬重,等和沈灿在起以后,“爸妈”两个字更是比沈灿叫更勤快。
“他们现在不都找你说话吗?”沈灿瞥越桦眼,突然笑笑。
沈灿如今也不过三十岁而已,正是男人最有魅力时候,特别是他今天化妆换造型,和往常相比也就更添份诱人……越桦看着这人,忍不住就咽口口水,要不是正在开车,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