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发清冽干净。搭在方向盘上手,亦是骨节修长。军人冷峻气息减弱几分,倒真有些富家公子气质。
很多女人,都喜欢看男人手。林浅也不例外。面前这双手,颜色比他脸略深点。咋看,修长有力。如果“漂亮”“清秀”“英俊”这些词可以用来形容手话,他手就是“俊朗”,很匀称,也很男人。而如果你再仔细看,会发觉他手背上,其实有几道浅浅痕迹。指关节和虎口处,这种伤痕感更明显。
但如今,这双手握不再是枪或者军人行囊,而是个企业江山。
还有……将来也许会跟她手,握在起。
林浅暗暗打量会儿,这才转头问他:“你不会……这同个款式抓绒,买不同颜色很多件吧?”
他握着方向盘,缓缓打个平稳弯:“嗯,有几件。”
林浅被他囧到。
确听说过,有些男人为省事,遇到喜欢衣服,就次买打。他是行事利落军人,这做倒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不喜欢?”他忽然低声问道。
简单三个字,却令她心头小草,又迎风凌乱下。
这语气,分明是问女朋友。
“没有,只是觉得挺有意思。”她据实作答。
他直视着前方车流,只留个俊毅侧脸给她:“这些事,直没有女人为操心。”
林浅:“……哦。”转头假装看着车窗外大厦。
跟他在起“慢慢发展”后,就等于纵容暧昧滋生。
而暧昧旦滋生,就无处不在。言行是暧昧,个眼神个尚未真正靠近拥抱,也是暧昧。
可这暧昧感觉是微甜,平缓。像宽而亮水流,慢慢沁入你心里,点点淹没你。
这样恰如其分爱情,是不是会令男人更像男人,女人更像个女人?彼此更加吸引?
而几天前,在她脸上落下那个蜻蜓点水吻,是不是,也是这个男人情难自禁?
——
厉致诚带林浅去是春都街。这里有霖市最大商厦,新宝瑞爱达司美琪在商厦里专柜,也是全国最大最全。
下车前,厉致诚从车里拿出两顶帽子,顶自己戴着,顶扣在她头上。林浅会意,到底是来勘探市场,自然要低调行事。于是也学他把帽檐压得很低,再把齐肩碎发归拢。然后抬头看着他:“可以。”
糟糕,帽檐压得太低,根本看不见他脸,只能看到他下巴。
然后,就听到他声音从上方传来:“你确定能看见路?”
林浅讪讪地伸手,将帽檐掀起来个角度。这样,恰好就撞见他同样在帽檐下双眼。那眼睛平静、深邃而静漠,他整个人气质,跟初遇那天如出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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