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遇到幸福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鸟儿已经飞过;心里没有被刀子割过,但疼痛却那么清晰。
是在拉开门的时候,看到她的。
穿着一件桃红色束腰长裙,披散着大波浪的发,大眼睛宝光流动。
我如雷殛一样地呆住了。张初初在我的身后问,谁呢?当她看见她的时候,也呆住了。
她微笑着朝我们摊开手来。我和张初初一步一步地走过去,张初初抬起手来,重重地拍她的手,啪的一声。
然后,我们扑了过去。我们狠狠地骂她,我们哭,我们笑,我们不知所措。
是布小曼。是我们亲爱的布小曼回来了。
她越来越美了。那时候的美,是青涩秀丽;现在的美,是浓烈张扬。
我们三个人,有多久没有在一起了?在那个十八岁的夏天,我们一起去过泸沽湖后。
张初初跑去外面买了茅台。是的,那个时候布小曼总是拿她爸的茅台给我们喝,我们像三只小心翼翼的猫,躲在一起酩酊。假装是大人的模样,说很成熟的话。其实,我们只是假装成熟罢了。
而现在的我们,真的很想要单纯,再单纯一些。
我们彼此拥抱,我们相拥而泣。我和张初初知道了,布小曼这几年一直在流浪,她去过很多城市,看过很多风景。
那个时候,当唐小泊因为过失伤人被关起来,罗央柠在急救室里生死未卜时,她整个人都蒙掉了。她不想这样的,她只是想要报复那个女人,只是想要让她痛苦。可她发现,痛苦的还有她。
她离开了,因为没有办法面对自己的家人,面对自己喜欢的男孩。她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她想要自我惩罚。
她是在最落魄的时候,遇上沈秋。在沈阳。那是一座北方城市,冬天很冷,虽然她的城市也下雪,但整个冬天过去,也只是几场而已。但沈阳的雪,厚得无法落脚,只是一踩,鞋子就会陷进去,每一步都如履薄冰。
她住在一个单间里,只有床,只有简单的用品。夜里,她在被褥里瑟瑟地发抖,熬着每一天。她想念倒桑树街,想念那里的阳光和朋友,还有她第一次喜欢的男孩。她很想去看他,她知道也许他会恨她,她不是凉薄,不是寡情,只是害怕去面对他惨烈的人生,那是她害的,是她造成的。
她没有学历。她只能去做很卑微的工作,发传单,刷碗,穿着高开叉的旗袍在酒店门口做迎宾……她从未受过这么多苦。经历过这些孤独。她几乎想要回家去。
去一家酒吧应聘侍应生,培训的时候,她怎么也托不起托盘,托盘上常常要放一打的啤酒,她那么瘦弱,托盘翻了,啤酒瓶呼啦地碎了一地,她的手就被割伤了。
她蹲在那里,一边捂着流血的手,一边拾着碎片。有个男人就拉起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