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我,布小曼,张初初,我们是倒桑树街的女孩。
布小曼是后来才到倒桑树街的。那一年,我十三岁,倒桑树街开了最大的超市——“芳邻超市”。张初初那阵子非常喜欢喝酸奶,因为听说,在发育的时候多喝酸奶会发育得很正。张初初和我一样,都出生在倒桑树街,是土生土长的原住居民。倒桑树街是一条臭名昭著的街,一家挨一家的,都是粉红色的洗头店,门口坐着的是三三两两搔首弄姿的女子,充斥着浓烈的脂粉气。
这里是城中村,龙蛇混杂。
但我喜欢这里,喜欢夏季里街两旁开得繁盛的合欢花,喜欢夜市里卖的醪糟粉蛋,还喜欢下雨天里坑坑洼洼的街道。我和张初初会从这一个坑跳到那一个坑,溅起的浑浊水花,像我们肆无忌惮的年少时光。
张初初不喜欢这里,她总是对我说,麦凉,我总是要离开这里的,我要离开倒桑树街,离开成都这个总是灰蒙蒙的城市。
张初初家在倒桑树街开了一家米粉店,用米粉店赚的钱养活一家。除了她爸、她妈,还有她爷爷奶奶,他们三代生活在一起,住在一个四合院里。当然,那个四合院不仅仅只他们一家,另外还住了五家人,逼仄,吵闹。
张初初她妈很厉害,她总是站在天井里大着嗓门吆喝,谁家多用了水,谁又偷用了他们家的一块蜂窝煤。
平日里,张初初还要去粉店里帮忙,收钱或者刷碗。
有时候洗头房里的小姐会站在店门大声地叫嚷,粉妹,来碗粉。
“粉妹”就是张初初,她讨厌这样的称呼,也很讨厌吃粉。虽然我觉得张初初家的粉味道很不错。有次张初初说她到洗头房的时候撞到了她爸,她不屑地说,那个男人那么穷,怎么还有心思胡来呢?
所以张初初说她想要离开倒桑树街,我是理解的。生活在那样狭窄的空间里,总是想要远远地逃离。
我家在倒桑树街15号,是祖屋。听说是我太爷太奶留下的房子,市里文物保护局把这栋房子列入了文化保护对象。因为我爸对这里的特殊感情,所以这房子曾经要被高价收购,他硬是没舍得卖掉。
张初初一直很羡慕我,羡慕我有一个很温暖的家庭。我爸妈都在一家研究所搞科研,我一直觉得他们对科研的兴趣大过对我,他们对我的教育模式是放养,不多过问也不多关注,更不要求我必须像传统女孩一样,很乖巧,很文静。
所以,我可以尽情地穿牛仔裤,穿宽松的T恤,留最短的头发,打篮球和吹口哨。
十三岁的时候,张初初开始发胖。其实她小时候挺瘦的,干瘪瘪的像营养不良,但到了十三岁就开始疯狂地横向生长,去医院检查是因为青春期内分泌失调引起的。好在,胖了的张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