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惜来不及。”
突然间,扬手,道刀光,闪而没。
巴三奇只党胸前麻,背后辣,回首看去,只见把飞刀,已钉在寿帐上,直夺入墙里。
刀柄犹自轻颤。
刀不沾血。
这刀,是顾公子刀……
这刀,竟是穿过胸背……
巴三奇只想到这里。
想到这里,他胸上血便激迸而出。
顾惜朝把抓住他袖子,把他袖帛按住创口,不让血喷溅出来,袖子下子便给涌血浸湿透,顺手拔出根小斧,斧砍在巴三奇额顶上。
然后他跟身后霍乱步道:“你找两个人,把他尸首偷偷运出去,往水里丢,千万不要让海府人发觉,这样,就算日后‘天弃四叟,还没死干死净,又捞着尸首,也以为是那干悍匪干,不关们事!”
霍乱步应道:“是。”即着人去办理。
顾惜朝拿出方白手帕,在揩抹自己指上血,顺便揉活手指上血脉。
今天要杀人挺不少,手指定要灵活。
想到这数月来追缉,今天将会有重大成果,他也不禁略感到兴奋。
杀人本来就是件兴奋事。
所以他要先开杀戒,祭祭刀,点燃自己杀气。
他甚至不希望使用到炸药。
如果他们死于自己刀斧之下,定更为过瘾!
不过顾惜朝向都十分理智。人可以做痛快事,但不能做蠢事。像当日戚少商把自己引入“连云寨”,推崇备至,就是感情用事。感情用事,在他看来,有时候与“蠢”字同义。铁手等人武功太高,不能意气用事。
蠢人下场,就该跟巴三奇样!
他怎会让海托山知道,在他身后有足以在刹间可以同时把三十头大象炸得尸骨全无炸药?万让他露形迹,说不定还叫铁手等看出来,那就难免要生变。
不能生变。
顾惜朝决不能让完美“祝寿”计划存有任何漏洞。
既然巴三奇这种人,定必顾恤兄弟,而且也来不及向他费心细说,不如杀事。
自己绝对有理由杀他。
“天弃四叟”除刘云单参加自己等人缉匪搜捕行动外,其他三叟,明知这干人是朝廷钦犯,还收留那些时日,知情不报,早该杀!
这三个老家伙累自己和部属们累得搜查逾半月,居然还想讨功!?
顾惜朝杀巴三奇,觉得心情很愉快。
大堂里自然不会有海府人,守在这儿,不是黄金鳞心腹,便是自己亲信。
他觉得自己已比以前还“精明”许多。
他懂得如何更“不留余地”,现在终于学会如可比较不讲理些。
所以他射穿巴三奇心脏后,更在他头上补斧,这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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