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水生灵兽,龙角磨成粉,专治目暗不明。
成熟龙身能长三丈来长,心脏却只有核桃大。成熟绵龙心脏质地如金石,能像大能修士“真元”样,反复吸收贮存环境中灵气,是筑基丹中必备味,颗何止万金。
同时,它也是“窃天时”神器。用绵龙心可以直接窃天时来驱动降格仙器,颗灵石也不用花,是邪祟们梦中情兽。
“你自己回船,”庞戬推奚平把,小声说道,“去看看。”
奚平开始没反应过来:“别国驻地,关们什事?”
他早见识灵兽放牧场面,以前对昭业那点好印象全蒸发,乐得听说那边倒霉。
庞戬瞪眼,正色道:“邪魔外道,人人得而诛之。啧,你这年纪轻轻,怎门户之见那重?”
奚平:“……”
不知为什,他感觉庞师兄脸正气下,眼神却像只闻见鸡味黄鼠狼,不像要行侠仗义,倒像是打算趁火打劫。
绵龙角专治目暗不明……
奚平把拉住庞戬:“不行,师兄,你没听说过‘吃独食者窜稀’吗?”
庞戬:“……”
“奚悦回船上别出来。”奚平兴奋地吩咐声,摩拳擦掌道,“庞师兄,带个。”
庞戬用异样目光看他眼:“你堂堂个世家公子,跟着个泥腿子出身干这种拔葵啖枣破事,不觉得有失身份吗?”
奚平点也不觉得,以为庞师兄不拘小节真丈夫。
“行吧,你带乔装改扮东西吗?”
奚平还真有件,除护心莲、缠灵丝、共此时印之外,他带第四件仙器叫做“千叟皮”——是张面具,顾名思义,就是戴上以后能变成个老头。这件开窍级仙器遮盖不但是脸、连气味、灵相并可以改,至少筑基以下修士看不出来。
夜色掩盖下,两道人影越过楚蜀边境,御剑朝蜀驻地灵兽池方向飞过去。
当年去潜修寺路上奚平就发现,庞戬在地上走时候挺稳重人,御剑,就仿佛中什邪,能变成个浪里白条。
他乘风疾行,快如闪电,根本不等初出茅庐小师弟。
不到片刻,刚学会御剑没多久奚平就跟丢。
奚平暗骂声,正艰难地辨认方向,庞戬又从天而降,嘲笑道:“说,你御起剑来怎跟个大家闺秀似,小碎步跑快掉粉怎?”
说完,又故意甩下他,脱缰似往前蹿去。
奚平:“……”
他感觉自己确实是学艺不精,十分惭愧,但也不好意思出声让师兄等他,怎办呢?
只好勉力追随,同时取出缠灵丝,轻轻弹。
缠灵丝比剑快,悄无声息地追上庞戬脚下重剑,猛地往下绞!
庞戬脚下重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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