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点时将所有股票都回售给StrattonOakmont。由于其他经纪公司纷纷买入,现在证券交易委员会可不能说是我操纵股市,将每组价格炒到18美元了。这很简单。如果我不是那个将股价炒高的人,那我何罪之有呢?事实上,在这整个过程中我一直都充当着卖家的身份。我向其他经纪公司售出了适当数量的股票,刚刚够其“分一杯羹”,这样等我以后发行新股票时他们可以继续操控价格,但向他们售出的股票也不能太多,否则,等交易日结束我必须从他们那儿重新购回股票时,会给我造成极大的负担。所以我得谨慎地把握一个平衡度,不过,让其他经纪公司抬高史蒂夫·马登鞋业的股价,倒可为我创造一个应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合理的推诿”。即日起一个月后,如果他们要审查我的交易记录,试着重现交易初期所发生的事情时,他们看到的就将是——全美的经纪公司使史蒂夫·马登鞋业的价格飙升,就是这样。
离开交易所前,我对史蒂夫下达了最后一条指令:绝对不可让股票跌到18美元以下。毕竟,华尔街其他公司如此好心来帮我操控股价,我可不能不够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