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手提笔为个人画眉,这只手因为畏凉躲进个人袖管中,这只手写下副药方时候,因为心神不宁而被墨汁沾污。
究竟还是自己太过于轻敌,他走到案边,在书册底下寻到那柄戒尺,朝着自己右手掌心次次奋力击下,直到看见这只只曾染墨手,首度染满鲜血。
他细细从模糊鲜血中分辨自己掌心道道复杂纹路,那纹路浸在血中,亦如道道刀刻伤痕。清水般秋阳和着点点鲜血,从他手指间漏过,他第次感觉到光阴流遁,原来也有踪可循。在这个秋和午后,在掌心疼痛远甚于中心之时,他终于可以好好地想想,这二十余年来都有什东西从这双手指缝中漏过,那些他曾经拥有过这世上最好东西。
他想起自己很小时候,在宁王府后苑中,母亲怀抱着他,用根芊芊柔荑,在他掌心笔划写下两个字,笑着道:“这就是你名字。”他奇怪问道:“为什给取这样名字?”母亲微笑说:“这是因为爹爹和娘都把你当成捧在手心里无价珍宝。”他于是也笑,毫无疑惑信任母亲话——天底下会有哪个孩子不全心全意相信自己母亲?母亲靥上金钿随着她展颐而明灭,那是人世间最美丽神情和景象。以至于到今天,他仍然觉得,这面颊上点点金光,都是温柔笑容。
他想起刚刚学语妹妹,见到他来,便扬着双圆鼓鼓小手发笑。那手掌有上五个圆圆凹坑,她咧开小嘴里刚刚萌出几颗乳牙。终于有天,因为他尽日锲而不舍努力教诲,那小嘴里终于含含糊糊吐出“哥哥”两个字,她在人间最先学会两个字,就是用来喊他。以至于到今日,他听到这两字,就会想到阵乳香,心中仍然会像当日那样,因为悸动而想流泪。
他想起大自己七岁表兄顾逢恩,那个乳名叫做“儒”年轻人,是他把自己第次抱上马,并且亲执马缰,二人马在南山茸茸绿草间缓缓穿行。他伏在马鬃上问:“法哥哥去哪里?”表兄回答:“他随父亲去长州,日后样做大将军,来保卫殿下。”他低下头想半日,问道:“那你呢,会不会走?”表兄笑道:“最不喜欢看人家喊杀,日后待读书有成,中进士,今上便会赐官爵。殿下察政绩,如果清良,殿下便可以留在京任职。有忠志之士忘身于外,又有侍卫之臣不懈于内,便可以辅佐殿下成为万世明君。”他关心地方并不在此,只是又问遍:“那你不走?”表兄笑,这次也简短回答:“不走。”
他想起大婚当夜罗帐中,夜色掩饰他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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