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个子很高,沙色胡须修剪整齐,穿双股针织轻便裤和休闲运动上衣,这是他在格兰特公司工作服。他是信用卡分部副主任,算是漫不经心地喜欢这份工作,但睡觉说不定就会开始厌倦。他觉得他在随波逐流,但这种感觉并不特别糟糕。再说他还有苏西——个好姑娘。她很快就会对他回心转意,到时候他大概就必须奋发向上。
他在吧台上放下块钱,贴着杯壁倒啤酒,迫不及待地饮而尽,然后又倒杯。酒吧里还有个客人,年纪很轻,身穿电话公司连体服——布莱恩特家小子,弗洛伊德心想。他坐在张台子前喝啤酒,在听自动点唱机里缠绵情歌。
“镇上有什新鲜事?”尽管知道答案,但弗洛伊德还是这问。不会有什像样新鲜事。也许高中里有人喝得半醉去上课,但此外他就想不出其他。
“唔,有人杀你叔叔狗。够新鲜吧。”
弗洛伊德酒杯停在半空中。“什?文叔狗?医生?”
“没错。”
“被车撞死?”
“要是那样就不新鲜。迈克·莱尔森发现尸体。他去谐和山修草地,医生挂在墓园大门尖刺上。开膛破肚。”
“狗娘养!”弗洛伊德说,大为震惊。
戴尔严肃地点点头,这番话造成冲击让他很高兴。镇上今晚还有件热闹事在疯传,人们见到弗洛伊德女朋友和住在伊娃公寓作家待在起。不过这个就留给弗洛伊德自己去发现吧。
“莱尔森把尸体拿给帕金斯·吉列斯皮,”他告诉弗洛伊德,“他觉得狗也许本来就死,群小屁孩当恶作剧把它挂在门上。”
“吉列斯皮连屁眼和地上窟窿都分不清。”
“也许吧。告诉你怎想,”戴尔趴在粗壮前臂上,凑近弗洛伊德,“估计是小孩干没错……妈,就知道。但也许比玩笑要严肃那点点。哎,你看这个。”他从吧台底下掏出报纸,啪声摔在吧台上,翻到里面某页。
弗洛伊德拿起报纸,头版标题是《佛罗里达:撒旦崇拜者亵渎教堂》。他捡着读遍。事情是这样:群孩子在午夜过后闯入佛罗里达州克莱维斯顿市家天主教堂,举行某种邪恶仪式。他们亵渎圣坛,在长凳、告解室、圣水盆上涂写下流话,通往中殿台阶上还发现泼洒血迹。实验室分析证明,尽管部分血液来自动物(可能是山羊),但大部分来自人类。克莱维斯顿市警察局长承认暂时没有找到线索。
弗洛伊德放下报纸:“林苑镇有人拜恶魔?戴尔,少扯淡。你得去看看脑子。”
“年轻人越来越疯狂,”戴尔固执地说,“你不也都看见吗?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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