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你不难看出当安迪听完汤米故事后,为何有点魂不守舍,以及他为何要立刻求见典狱长。布拉契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而汤米认识他已是四年前事。当安迪在九六三年听见这事时,布拉契也许已经快出狱……甚至已经出狱。安迪担心是,方面布拉契有可能还在坐牢,另方面,他也可能随风而逝,不见踪影。
汤米说故事并不完全前后致,但现实人生不就是这样吗?布拉契告诉汤米,被关起来是个名律师,而安迪却是个银行家,只不过受教育不多人原本就很容易把这两种职业混为谈。何况别忘,布拉契告诉汤米这件事时,距离报上刊出审判消息已经十二年。布拉契告诉汤米,他从昆丁抽屉拿走千多元,但警方在审判中却说,屋内没有被窃痕迹。在看来,首先,如果拥有这笔钱人已经死,你怎可能知道屋内到底被偷多少东西呢?第二,说不定布拉契根本在说谎?也许他不想承认自己无缘无故就杀两个人。第三,也许屋内确实有被窃痕迹,但被警方忽略——警察有时候是很笨,也可能当时为不要坏检察官大事,他们故意把这事掩盖过去。别忘,当时检察官正在竞选公职,他很需要把人定罪,作为竞选宣传,而件迟迟未破盗窃杀人案对他点好处也没有。
但在这三个可能中,觉得第二个最有可能。在肖申克认识不少像布拉契这类人,他们都有双疯狂眼睛,随时会扣扳机。即使他们只不过偷个两块美金廉价手表和九块钱零钱就被逮,他们也会把它说成每次都偷到“希望之星”之类巨钻后逃之夭夭。
尽管稍有疑虑,但有件事说服安迪相信汤米故事。布拉契绝不是临时起意杀昆丁,他称昆丁为“有钱讨厌鬼”他知道昆丁是个高尔夫职业选手。在那两年中,安迪和他老婆每个星期总会到乡村俱乐部喝酒吃饭两次,而且安迪发现太太出轨后,也经常独自在那儿喝闷酒。乡村俱乐部有个停靠小艇码头,九四七年有阵子,那儿有个兼差员工还蛮符合汤米对布拉契描述。那个人长得很高大,头几乎全秃,有对深陷绿眼睛。他瞪着你时候,仿佛在打量你般,会令你浑身不舒服。他没有在那里做多久,要不是自己辞职,就是负责管理码头人开除他。但是你不会轻易忘记像他那种人,他太显眼。
于是安迪在个凄风苦雨日子去见诺顿,那天云层很低,灰蒙蒙墙上是灰蒙蒙天。那天也是开始融雪日子,监狱外田野间露出无生气草地。
典狱长在行政大楼有间相当宽敞办公室,他办公室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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