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序 · 2(2 / 6)

—像老校长那样,老爱把“畅销”跟“垃圾”划上等号书评人。在无钱买米买盐时候,赚钱养家求温饱是最迫切需要,旁人说好说坏都不重要。旦财源滚滚、衣食无虞之后,自肯定就变得重要。这肯定,往往都要靠“名”,且是“好名”,而不是“恶名”。毫无疑问,斯蒂芬·金才华横溢,但正如他所说,喜爱黑暗不可知事物是他天生兴趣,他依着上帝所赐予写作才华,顺着自己天性去创作,他够认真、很努力,外界也回报他足够财富跟名气。但,为什总有些人,且是他认为值得尊敬、应该重视人,却总是认为他在哗众取宠,味赚钱;老是批评他所写东西不入流,赚再多钱也还是“垃圾”?如果说,个作家最重要事情就是“忠于自己”,那他肯定做到这点。但为什主流文学界还是没办法肯定他呢?

这个焦虑后来成为斯蒂芬·金文学创作中很明显个特质,他经常以畅销作家为写作对象,远如《惨不忍睹》(Misery,1987)中被狂热女书迷所绑架位,近如《白骨袋》(BagofBones,1998)里被创作瓶颈压得喘不过气来位,其中均不无夫子自道意味。

最值得注意、也最具象征意义则是《黑暗半》(TheDarkHalf,1989),那位专心于严肃文学创作却事无成,偶然游戏文章,写几本恐怖小说竟名利双收中年作家。因为越写越觉得糟蹋天分、浪费时间,他想抽腿罢手。透过杂志报道,搞个亲手“埋葬分身”仪式,在坟场拍几张“墓碑”照片,用以昭告世人。谁晓得竟把那个无中生有、照理说已经死百“通俗分身”给唤醒。“他”从坟坑中爬出来,大开杀戒,把每个涉及谋杀“他”人都给杀。最后还绑架中年作家妻儿,威胁他再写部系列小说,好让自己能复活,也取代他地位。故事结局,“严肃文学”终究还是打败“通俗文学”,把“他”赶回“他”该待黑暗世界里。书中有段话,让人浮想联翩:“任何靠创作维生男人或女人都必须这样。个活在正常世界上……另个创造世界。他们是两个人。至少是两个人。”但,为什通俗文学位是“黑暗半”,而“活在正常世界上位”又非要将他置之死地呢?现实斯蒂芬·金分明是“黑暗”那人,可他为什还是把“自己”给处死?这种处死深层心理结构是什呢?

通俗文学属于“黑暗半”。就斯蒂芬·金而言,现实似乎就是这样。九八六年,他出道十二年,早已家财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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