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大手,骨骼粗大,说明他将来肯定是个大高个儿。他样子粗笨,但两只眼睛却很迷人,每次笑起来时候(他经常发出笑声),眼角周围皮肤上就有趣地布满皱纹。他既不聪明,也不愚蠢,功课倒还不错,在体育活动上更是出色。他是教师和同学心中宠儿,而他自己也喜欢周围每个人。
菲利普被安排在这间书房以后,不禁发现同屋其他人对自己相当冷淡。他们几个已经起在这儿住三个学期。他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外人,有些紧张不安。不过,他已学会掩饰自己情感,他们看到他沉默寡言,也不喜欢张扬。菲利普跟别孩子样,难以抵御罗斯魅力,他在罗斯面前显得比平时更加腼腆、更不自在。不知是由于看到他这副样子,不知不觉地想要在他身上检验下自己特有魅力,还是完全出于片好意,罗斯首先把菲利普拉进他生活圈子。天,他相当突然地问菲利普是否愿意跟自己起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脸。
“走得不快,跟不上你。”他说。
“胡说,走吧!”
他们正要出发,有个学生把头从书房门口探进来,要求罗斯跟他块儿走。
“不行,”他回答说,“已经答应凯里。”
“别为费心,”菲利普赶紧说,“不会在意。”
“胡说。”罗斯说。
他用那双温和眼睛瞅菲利普下,哈哈大笑起来。菲利普感到心头起阵不同寻常颤动。
没过多久,他们俩友谊就像男孩之间友谊那样,迅速发展起来,他们成对形影不离伙伴。其他同学看到他们俩突然变得这亲密,十分诧异,有人问罗斯究竟看中菲利普身上哪点。
“噢,也不知道,”他回答说,“说真,他这个人点儿也不坏。”
同学们经常看到他们俩手挽手地上教堂,或是在教堂场地内漫步交谈;不久他们对此就也习惯。无论在哪儿,只要发现其中个,另个也肯定在场。凡是有事要找罗斯同学,总会托凯里传个口信,好像承认罗斯已经非他莫属。开始,菲利普还颇为节制,不让自己完全沉浸在内心充盈那种喜悦中而扬扬得意;但是没有多久,他对命运怀疑就在狂热幸福面前消失。他觉得罗斯是他所见到最不起人物。他那些书籍如今变得无足轻重;当某种重要得多事需要他去处理时候,他就无法再在书本上花费心思。罗斯朋友们没什事可干时,经常到他书房里来喝茶、闲坐——罗斯喜欢热闹,从不放过戏耍逗乐机会——他们发现菲利普是个相当不错人。菲利普满心欢喜。
到学期最后天,他和罗斯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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