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点都不想有人常住样子。
这不能称之为家,只是个落脚地。
“衣服放在哪里?”李冬起来收拾自己行李。
他听见青年说:“你只是住十天而已,就放在你自己行李箱。”
回头看,陆骏裸着上身,不要钱似展示自己八块腹肌。
擦头发动作干净利索,要不是在床上确实躺在下面,李冬会怀疑他是个强悍号……
话到嘴边又咽下去,既然对方误会是十天,那就住满十天好。
“这个城市生活节奏怎样?有什好玩。”李冬问。
“鬼知道。”陆骏说。
李冬:“……”目瞪口呆表情很好玩,直接逗笑陆骏。
“好吧。”他过去踢踢李冬屁股:“老子离开你之后才住到这里,你觉得有心情去关心这里生活节奏?”
真以为人人都跟他样。
对生活和身边人那热情友善。
但是很可爱就是。
哼。
“你还好意思说?”李冬站起来:“那天在码头,你咻地声就不见,找你很久,都没有找到你。”
因为故意躲着你啊,傻瓜。
“别废话。”陆骏冲他翻白眼:“老子饿死,快走吧。”
他带头走在前面,偶尔用余光看看,自己心爱男人跟上没有。
烦。
第次谈恋爱什。
“你是不是应该给个联系方式,不然都找不到你。”李冬追上去,拿出手机跟他要电话。
“收好,这里小偷特别多。”陆骏说,夺他手机放进自己口袋。
“小偷敢在你面前撒野。”李冬还真不信。
“呵呵。”陆骏笑,诸如此类恭维,搁别人嘴里是无聊,搁这个男人嘴里是情话。
“对小骏。”李冬掏掏口袋,从钱包拿出张照片:“把妈照片还给,拿这个跟你换。”
只见陆骏伸手,把他照片同钱包全抢过去:“就跟你说这里小偷很多。”要是突然辆飞摩过来,他怕自己忍不住发飙。
毕竟当着他面抢他男朋友,对他点都不尊重。
“照片拍得不错。”陆骏抽空看眼,脸上笑得想朵仙人掌花。
刺刺地,美美地。
此时此刻哪能想到他是杀人不眨眼职业杀手,顶多是个长得比较出挑普通青年。
刚刚脱离青少年行列,因第次接触恋爱,青涩如期而至,美得不行不行地
“你就个人?”李冬眼睁睁看着自己钱包再次落入男主受口袋里。
“嗯,怎样?”陆骏尾音上扬地问。
“没怎样,就是想问问你,你想不想两个人?”李冬问。
“到地方。”陆骏突然说,带着他拐进家装潢普通小饭馆:“你吃得惯吗,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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