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对方孱弱的身子骨,会不会连猎物的栖息地都还没抵达就走不动路了。
接着走了一段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面团虽然看起来孱弱,但走起路来稳中带着谨慎。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侦察周围的环境,似乎并没有将自己的安全寄托于前面那只才刚接触不久的雄狮。
但他跟了出来,证明他对雄狮惧怕之余,有着不浅的好感。
就这样,两头狮子一路向阿姆兄弟的领地走去,是的,今天乔七夕要薅的羊『毛』还是阿姆兄弟的。
只能怪阿姆兄弟整天忙着谈恋爱,根本没有心思一天巡逻三遍领地。
跟在后面的白狮嗅了嗅被雄狮『尿』过的草堆,即使被雨水冲刷过,但仍然有很呛的味道。
这使他踌躇不前,抖了抖爪子停下了脚步,但那只雄狮还在继续走……
最终考虑了片刻,白狮选择绕过草堆一扭一扭地跟了上去。
鉴于羚羊肉太少了,乔七夕big胆地盯上了角马群,这是不得已的选择。
猎取一头肉多的角马可以足够他们一家六口吃上一整天。
以三岁雄狮的战力去猎取角马很不可取,成功率也就不足20%,不过乔七夕可是开了外挂的选手,他不仅拥有三十年猎海豹的经验(有水分),而且还有人类的狡猾。
壮年期的角马不敢想,但可以想一下老弱病残的角马。
乔七夕远远地望着附近那一群角马,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都是肉啊。
为母则强,啊呸,为父则强,带崽之后他升华了,再也不是那个猎一头野猪就能吃两天的乔七夕。
目前的他肩负重任,斗志昂扬。
当然,失败的可能『性』也很大。
狮子的耐力不强,没有太多次试错的机会,乔七夕应该做的,是蛰伏起来仔细观察,就像北极熊捕杀白鲸一样耐心。
尽量收敛自己的气息,降低存在感,像一只隐形的杀手,看着远处的角马。
这个过程格外漫长,短则半个小时,长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