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苦笑,“这件衣服很奇怪吧?”
“是有点怪,”朋友认真地说,“有点太花哨了。”
“这是我十年前买的。”我又举步开始走,“很像女装,而且颜色也变了,所以更奇怪……”我颓丧得连散步的心情都没了。
“不要紧,没有那么醒目。”
“是吗?”我稍微恢复精神,穿越森林,步下石阶,走在水池边。但我还是难以释怀。我已是三十二岁、满脸腮胡的大男人,自认多少也经历了一点沧桑,却穿着这种低级趣味,犹如恶搞般的衣服,踩着磨损的木屐,无所事事地在公园游荡。认识我的人,可能会更加轻蔑我,说那家伙还是一样惹人厌,明明劝他别穿了。长年来,我一直被误解为怪人。
“怎么样?要不要去新宿那边走走?”
“别开玩笑了。”我摇摇头,“穿这副德行走在新宿街头,万一被熟人看到,我的风评只会愈来愈差吧。”
“不会。”
“不,我不要去。”我顽固拒绝,“我们去那边的茶店休息吧。”
“可是我想喝酒哩。好,去市中心。”
“那里的茶店也有啤酒。”我就是不想去市中心。衣服也是原因,再加上今天写完的小说不甚理想,心中焦虑不安。
“别去茶店,太冷了我受不了。我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喝酒。”我听说他最近也发生很多不愉快的事。
“那去阿佐谷如何?新宿我实在没兴趣。”
“那里有好的酒馆吗?”
其实也不是多好的酒馆,只是之前我常去那里,即便我穿得怪里怪气,人们也不会以异样的眼光看我,就算带的钱不够,也可以赊账下次再付,还有那里没有女服务生,纯粹卖酒,也无须在乎穿着打扮。
傍晚,我们在阿佐谷车站下车,一起走在阿佐谷街上,我难受得不得了。我这寒山、拾得的模样,映在商店的玻璃橱窗上。我的衣服看起来很红,令我想起穿着大红袍做八十八岁大寿的老翁模样。在这个艰难的世上,无法积极地帮上任何忙,在文坛也闯不出任何名号,十年如一日,穿着磨损的木屐,徘徊在阿佐谷街头。偏偏今天又穿了红色衣服。我也许永远是个失败者。
“不管到几岁,大概都一样吧。虽然我已经自认很努力了。”走着走着,我不禁发起牢骚,“文学就是这么回事吗?看来我是不行啊,穿成这副德行在外头走路。”
“服装还是要端正一点才行。”朋友安慰我,“在公司里,我也吃了不少这方面的亏呢。”
他在深川的一家公司上班,也是不会把钱花在服装上的人。
“不,不只是服装,而是更为根本的精神。因为一路受了不好的教育。不过,魏尔伦(13)还是很棒啊。”魏尔伦和红色衣服究竟有何关联?连我自己都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