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阿希,个出生在逍遥城普通矿工家孩子,父亲因为次矿难死,矿场赔偿大约500元联邦币。
妈妈带着钱改嫁给另个矿工,而则被送到贪狼营当名洗碗工,那年10岁……
在厨房帮厨5年后,厨师长嫌弃吃得太多,把开除,只能跟着贪狼营马前卒们开始冲锋陷阵生活。
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命有多重要,随随便便来到这个世界,随随便便被抛弃,随随便便死……
直到鑫臭虫找到,他拉进入岚夜黑鳞团里,成为他手下名重装甲卫兵,那身铁疙瘩比命还贵重,穿在里面,感觉就像全世界都在保护样。
也问过鑫队长,为什选择呢?明明不是最强壮,也不是最凶狠,枪法不是最好,也不够聪明,鑫队长说,“因为你打菜时候手从来不抖,这种人,才配当兄弟。”
是,从来不会为难战士们,大家用命和血换来顿饱饭,不该被克扣。
所以此刻,身着黑鳞铠,外套重装甲,全副武装到牙齿,身负钢缆,从城墙头上垂直下落50米,和地面平行站立在城墙外壁之上,眼前面对是汹涌怪物兵团。
怪物兵团发动起冲锋,但无所畏惧,因为队长,队友就在身旁,扛着和样装备,厮杀着和样敌人。
“停火!”城楼之上,张岚抬手示意,所有开火城防炮都停下来。
那些在怪物兵团前来回飞舞蝴蝶人也逃过劫,城墙之上,所有岗位都堆满战士,子弹上膛,刺刀磨锋,战意昂然。
已经连续攻击15分钟城防炮得到喘息机会,发红炮口冒起青烟。
也是在这时候,从怪物兵团内,只雄鹰人展翅飞过来。
所有城墙上战士,最少过万把枪瞄准着那家伙,而他也不是来进攻,雄鹰人停在张岚面前,将只耳机式电话放在张岚手中。
送完快递,也不需要签收,雄鹰人扭头飞走,张岚打个响指,飞出没有百米家伙直接被城楼上羿方,枪打爆脑袋,成为整场战斗中“血”。
“你真不客气,连使者都杀。”电话中,盖亚鄙视道。
“反正总要死,何必那矫情?”张岚无所谓道,“盖亚大人,记得曾经跟您说过,不要找麻烦,你完全没有听进去。”
“如果不是找你麻烦,你可以这快号令群雄吗?”盖亚微笑着。
“如果不是存在,你能找得上霸王集团这金主粑粑吗?”张岚可不领情。
“小子,直说吧,现在终于明白为什霸王集团不惜那大代价,也要你小命原因,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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