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诩很快就恢复意识,虽说他身处郊区比较偏僻没什行人,但是刚才他表演这种飞车甩人特技可不是天天可以看见,很快就聚集起不少围观群众,有人已经打电话叫救护车,还有好事之徒看到王诩搏命演出后,凑上来问他是不是在拍电影,需不需要群众演员。
但没有个人能看到远处逼近“僵尸大军”,王诩试着活动下,发现除身上多处流血,还有遍体淤青以外,骨头都还算完好。他居然不靠别人搀扶,自己站起来,然后拨开人群就跑。
他朝着刚才猫爷开车离去方向奔跑着,右脚伤口在向外渗血,在马路旁边留下滴滴血渍,身边偶然经过车辆全都会减速来看看这个满脸满身都是血还在跑步家伙。大约跑出公里左右,王诩才停下来坐在路边大口喘气,身后鬼魂在之前就渐渐远离直至消失,王诩觉得应该是他们不能离那片坟地太远缘故。
“包掉在家里,现在除本破竹卷和身血渍衣服身无分文,以现在这个造型要搭顺风车是肯定不行,这里出租车本就不多,想坐霸王车看来也不行,这样子人家根本不会停……”王诩看着名片上地址,S市东方大街13号2楼,对于四处租房他来说交通方面还是很熟悉。于是他大约算下距离,步行话,进市中心还要走段,也并不是非常远,可能在十五公里左右,只要没有什意外情况,三个小时就能到……
越往市中心走,周围越是热闹,行人和车都变得很多,此时是晚上六七点样子,S市是非常繁华,这个时候市区可以说是人潮如织,天工作结束,夜生活开始,谁也没注意到人潮中有着个满身泥污家伙。王诩在泥地里打滚做法在他自己看来很是高明,只有更脏东西可以掩盖掉他身上血迹,他虽然是这样想,不过这种做法结果就是他从个满身血污可疑人物变成别人眼中百分之百乞丐。
至此王诩依然是神经紧绷警惕着四周,要是人群里突然跳出个三分像人七分似鬼仁兄,他绝对不会惊慌,肯定是抡着竹卷敲上去再说。因为猫爷跟他说“考验”,那这路上肯定会有什妖魔鬼怪出来,王诩对此深信不已,他只见这个猫爷两面就吃两次大亏,只要跟这个人有关系事情肯定会朝最坏方向发展。
王诩这样戒备着前行,不过思想也偶有分散时候,比如对面服装店里那位试衣服美眉,啧啧,身材确是不错,穿这件也不错,她刚才试那件紫色也不错,还有之前那件……不对,为什又看见她!王诩下子如遭雷击,他这时才意识到,这条路他已经走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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