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这段文章应该放在全书开头,但想到读完正文再读读者少得惊人,姑且还是把它移到卷末。因此,请把它当作写给尚未阅读正文读者“开场白”。
这部作品以“小说”形式来发表,对此至今仍然感到有点犹豫,因为看到本书书名“迷宫馆事件”后,或许会有读者立即察觉到它是以真实某起杀人事件为题材创作出来。
九八七年四月所发生案件——与小说中日期相同——著名作家居住奇妙宅邸中发生离奇事件,经过媒体渲染,变成轰动时大新闻。
然而到最后,大家都认为媒体没有掌握这起事件全貌。
这也情有可原,那起事件是在某种非常特殊情况下发生,而解真实状况相关人士也没有做出回应。警方对如此异常事件感到十分困惑,虽然认可某种表面上“真相”,但也没有积极对外公布。结果,媒体也只能基于警方含糊其词声明予以报道,草草事。
各位读者可能会认为,只不过是摆出副亲眼见过样子,在信口开河吧?
既然事件相关人士都摆出沉默姿态,为什你还能以这起事件为题材写书呢?读者们大概会这想。
坦白告诉各位吧。
是目睹那起事件人。鄙人,鹿谷门实,是九八七年四月迷宫馆内发生连环杀人案相关人士之。
这次,决心用这种方式把那起事件经过发表出来,大体上说有两个理由。
第个理由,是编辑某君热心建议。
另个理由,这说吧,是对在那起事件中死去“他们”产生追悼念头。
尽管这样说有点不好意思,但至少“他们”之中某个人,对推理小说这种畸形文学确怀有无比热爱,也投入极大热情,对此深信不疑。于是想,用这种方式对事件进行“推理小说式再现”,是献给死者最好祭品。
以上是作者自己事情,不过对大部分读者来说,应该无关紧要吧?
不管事件有多少复杂前因后果,充其量“不过是推理小说罢”。对读者来说,这毕竟只是部用来排遣平日无聊娱乐小说。当然,觉得这种看法没有任何问题;要是不当娱乐小说看,还会感到为难呢。
最后——
鉴于这部“小说”中出现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大半都采用化名,所以在这里不得不清楚写明这点。这说来,也摆出副若无其事样子在小说中登场,但并不以笔名“鹿谷门实”出现。
在所有相关人士当中,谁是鹿谷门实呢?
大概会有对此感兴趣读者吧,但觉得还是不说为妙。
九八八年夏
鹿谷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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