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黑色衬衫,黑色裤子,黑色皮鞋,还有黑色夜。
站在巨大顶棚底下,雨水形成道整齐瀑布埋在黑夜里轰鸣着倾泻而下。水幕之外什都看不清,只有几排灯光如满天星斗,点缀在无边无际沉默城市之上。
有些风雨固执地穿透水帘,直扑到他没有表情脸上,轻轻钻入鼻子上毛细孔,让他忍不住打个喷嚏。
这个突如其来喷嚏,让他自己都感到十分滑稽,于是放声大笑起来,在大雨伴奏之下,他第次觉得自己笑得那响亮,但很快就变成苦笑,最後消逝为轻轻叹息。
但淋漓雨声还在继续,他摘下带许久墨镜,疲倦地将后背靠在墙上,似乎这切都是湿,透过衣服浸泡着他身体。他掏出个扁扁金属瓶子,熟练地拧开瓶盖,将瓶口塞进嘴里,仰起脖子喝下大口——里面装满上好洋酒,平时藏在衣服里随身携带。
酒精滋润他口腔与舌尖,又经过喉咙灼烧胸口,让他解开衬衫扣子,大口喘息起来。
是,他名字叫×。
这个他许多个名字里,他自己最最厌恶个,也是使用最多个。
×——但这确实是最贴切个,这点他自己也承认,他人生就是个×,起点是×,终点也将是×。
他始终眯着眼睛,面对烟雾弥漫雨幕,眼前切越来越模糊。拿起瓶子又灌下口,神经稍微麻醉片刻,好久都没有这种感觉。
很多年前,当他还是少年时候,总是整夜麻醉自己。他没有办法继续读书,也没有其他出路,终日拎着拳头和酒瓶,浪荡在南方炎热街头。他家乡在海边,是个有名偷渡客之乡。有天,他舅舅从太平洋另端打来电话,问他要不要去那里做事。个月后,父母给他凑足几万块钱,他便坐上前往另个世界轮船。
在唐人街第年,他躲在中餐馆里端菜刷盆子,为偿还父母为他借下债务。时常会有移民局*员过来抓人,他就在迷宫般街道里东躲西藏。后来,他又因为喝酒而与人打架,结果打伤个老大儿子。自然,他被抓起来打个半死,像流浪狗样被抛弃在街头。中餐馆老板不敢再雇用他,他受伤也不敢去看医生,个人躲在贫民窟破房子里呻吟着忍受伤痛。
后来,有两伙人发生枪战,他亲眼看着个黑人被乱枪打死,陈尸街头却没有人来管。在警察赶到凶杀现场之前,他偷偷藏起死者手枪。他带着手枪去向别人复仇,只是想要吓唬下他们,顺便狠狠揍顿事。但没想到遭到对方强烈反抗,他手枪不留神走火,子弹钻进那个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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