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只有短短两周,包括如何对付高智商犯罪及跨国网络犯罪。幸好叶萧这两年英语进步不错,很快成培训班教官史密斯警长朋友——也拜那个早已进入坟墓人所赐,叶萧用三个晚上时间,向史密斯警长讲述半年前故事…….
无论哪个国家警察,好奇心都是他们最大优点——偶尔也会是缺点,史密斯警长被这个故事俘获。叶萧告诉史密斯:那人几年前曾在英国生活过。
史密斯帮他找到这座精神病院,据说在维多利亚时代,许多著名人物都在这被关过。
院长证实叶萧判断,那个人确实在此住过大约半年,从2001年夏天到冬天。
叶萧英文操练得更流利:“院长,他在这里留下过什东西吗?”(若无特别说明,本书律以中文表示人物英文对白)
“什都没留下!”院长耸耸肩膀,但又拖出句,“不过,除——”
“除什?”
他讨厌这种吊人胃口说话方式。
但院长依然保持着慢条斯理风度:“除他房间。”
几分钟后。
医院被片郁郁葱葱树林包围着,看来更像个郊野公园,但矗立在中央这栋房子,却保留着百年前风貌。若不知道这是精神病院,还会以为是死囚犯监狱。叶萧走在这监狱走廊里,巴罗克式花纹铁栏杆,使阳光以格子状投到眼中,就像张黑色网。走廊如此安静,除偶尔从窗户飘出幽幽哭泣声,几乎使人联想到停尸房。
院长肥硕身体走在前面,宛如堵移动墙。他在走廊尽头打开扇铁门。
“就像囚牢样,他真在这里住过吗?”
叶萧往铁门里瞥眼。
“是,有半年时间。”院长表情忽然有些僵硬,“在他离开以后,们把他住过房间保留下来,没有安排其他病人住进来。”
“搞得像名人故居样?”叶萧依然站在门口,没有急着进去,“为什?”
“你进去看就会知道。”
看着院长古怪目光,叶萧眉毛不自觉地跳跳。他知道这是自己老毛病,尽管所有警官都要求喜怒不形于色,但眉毛却总是泄露他情绪。
他压低眉毛,神情凝重地跨进铁门。
“别去,里面是地狱…….”
个声音在心底浮起,但又被他强行按下去——房间出人意料大,足有三十多个平米,叶萧还从没见过这大病房,幽暗光线穿透铁窗射进来,照亮他额头。
——也照亮他眼睛,瞳孔瞬间收缩下,像被什锐器刺进去。
刺痛他不是光线,而是光线照射下墙壁。
但墙壁不会伤人,伤人是墙上画。
是,整面墙壁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