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瞧不起人。”
“哦,当然没有。”刘修斯连忙摇头,“不是怕你辛苦?”
刘易斯指指自己脸皮,说:“好歹还可以刷脸——怎说,都是‘傲鹰’集团董事呢。”
刘修斯笑着点头:“那是,你在本地也是个有头有脸人物,是多虑。”
说起来,刘易斯不但是“傲鹰”集团董事,“上苑春”总裁,还是刘修斯心肝弟弟,真跑出去拉投资,也不至于要碰壁。但刘修斯就是想让刘易斯半点儿都不必费心,就能得到想要切。
刘易斯打量下刘修斯,又说:“那这事儿算商量完?”
“嗯。”刘修斯颔首,“就按你意思办。”
刘易斯却说:“你可不能又偷偷替跑关系。”
刘修斯笑,说:“你真有趣。便是不替你跑,关系还是在那儿。”
这说,似乎也有道理。就算刘修斯不替他活动,但大家都知道刘修斯和刘易斯关系。更有甚者,给刘易斯开方便之门人,便会回过头来找刘修斯要好处。这个时候,刘修斯也是不能拒绝。
总之,刘修斯和刘易斯关系就在那儿,跑不跑,都是样。
想通这些,刘易斯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幼稚——他尽管能嘴上说想靠自己,但恐怕没有办法这做。他从出生开始,就是含着金汤匙。他从来都是带着父辈、兄长给好处才能长成今日,这些都是无可否认事实。
“那……”刘易斯想想,说,“你还有什要跟商量吗?”
刘修斯想想,说:“没有。”
刘易斯心里忽而空,却又试探着问道:“你自己事儿呢?你之前那样,忽然就说不是亲哥,然后马上跑去阿伊尼亚,也不跟说声……那样事情不会再发生吧?”
“不会。”刘修斯回答得很干脆,“不会再离开你身边。”
刘易斯却半信半疑。
刘修斯看得出刘易斯在犹豫,便问:“怎?”
“在外面听见些胡话。”刘易斯谨慎地试探,“白纨绮说你金屋藏娇个人间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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