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上次喝就很好。”刘易斯带笑回答。
上次,已经是好多年前事。
但用“上次”这个词就显得仿佛只在昨天。
仿佛只在昨天,稚气未脱刘易斯仍裹着毯子在修斯身边睡着。
修斯也喜欢刘易斯现在说话样子。
修斯不是没注意到,他和刘易斯之间总是不冷不热。修斯认为,这是因为刘易斯直不爱这个家,直想躲得远远,但又因为血缘联系,刘易斯每每躲开,又得被迫回来居住阵子,在受不时候就再次离开,如此回环往复。修斯属于这个“家”部分,自然也让刘易斯避之不及、又避无可避。
现在刘易斯说出“爱尔兰咖啡”五个字时候,就不样。
他看起来像是愿意亲近自己。
这比什都让修斯感到满足。
说起来,上次,也是修斯最近次**尔兰咖啡。他根本不懂得怎弄这个个东西,当时是在机场酒吧临时学,现在忘个七七八八。但刘易斯既然这说,修斯是宁愿被砍头也不肯说句“不会做”。于是,修斯只得硬着头皮,倒半杯咖啡,倒半杯威士忌,用力搅拌两下,甚至还溅湿高定衬衫袖口。
刘易斯看出修斯笨拙。
这是相当难得事情。
他居然在向从容优雅修斯身上看出“笨拙”两个字。
所以,当刘易斯察觉到这杯东西忘加糖后,也不忍心提醒,硬着头皮喝口,嘴里全是酸味和苦味。
修斯还有些忐忑地问:“还行?”
刘易斯吞口浓缩咖啡和高纯度威士忌混合液,从舌尖苦到舌根,却笑着答:“嗯,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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