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却仿佛理当如此,并不感到受宠若惊,只是淡淡点头,吹吹瓷杯上浮起奶泡,便低头啜饮下温热牛奶。
善初天生好颜色,嘴唇颜色略带嫩红,喝过牛奶沾上嘴边,奶渍便显眼几分。
格雷伯爵沉下眼神,递上柔软干净巾帕。
善初接过帕子,眼角瞥见巾帕边缘金色刺绣“伊甸·威廉·帝瓦尔”全名,不以为意地拿来拭嘴,就像是不知道这是伯爵大人贴身用高档货,他只当这是普通纸巾样随意用,就丢在旁。
格雷伯爵将被丢弃帕子捡起来,折叠放在口袋里。
“要睡。”善初说,“你帮铺床。”
格雷伯爵答应,仔细帮善初铺床。
他身为贵族少爷,哪里干过这样活儿?
可不知道为什,他干起来竟然也十分顺手,就像是以前干过无数次样。
格雷伯爵没有多疑惑,他觉得这样活计不过是手板眼见功夫,容易得很。他就算没做过,也见仆人干过很多次,他能做到也不奇怪。
他将床铺好,便说:“少爷,床已经铺好,请就寝吧。”
格雷伯爵低着头,姿态算是做足,也口称“少爷”,言必说“请”,处处是恭敬。但即便如此,他态度仍流露出贵族姿态,丝毫没有仆人顺从。
善初自诩少爷,却也没有高人等感觉,反而有种危险直觉。
眼前做足姿态“男仆”,不是什温顺仆人,而是头扮演驯犬大尾巴狼。
看起来听教听话、令行禁止,但从来都是只做自己想做事情,不知什时候就会露出獠牙扑上来咬住你咽喉。
善初却不怕,坐到床边去,说:“愣着干什?”
“嗯?”格雷伯爵似乎不解。
善初跷起脚,说:“快给脱袜子!”
语气真是颐指气使。
哪里有人会这样不客气地支使格雷伯爵?
还真把格雷伯爵当仆人?
格雷伯爵却觉得很喜欢。
格雷伯爵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但他真很喜欢。
很喜欢高傲漂亮善初。
他心里却觉得,自己或许更喜欢把高傲漂亮善初欺负哭样子……
“快!”善初催促道,“愣什神?”
“是,少爷。”格雷伯爵应声道,单膝跪地。
当膝盖碰触到地面时候,格雷伯爵才醒悟身为贵族自己对着个小青年跪下。
可他竟不觉得屈辱,也不觉得冒犯。
他膝跪下,另膝支着,用来搭放善初脚。
善初将只脚搭在格雷伯爵膝上,双手往后撑着,身体微微后倾,睨着眼前跪地“男仆”。
这个“男仆”虽然跪着,但眼神却是饿狼似,仿佛随时能择人而噬。
善初挑衅似笑,像是点儿都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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