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那些专业、商业等等他不擅长领域,而专攻他擅长事情——观人。他在观察人类方面还是很有套,或许是他那“天生懂得讨人喜欢”天赋配备技能。
他便多和这样人吃饭喝酒,看他们醉态,听他们谈吐,观他们举止,摒弃切专业态度,只从人心上论,看这个人靠不靠谱。
或许,有人人品不好,但是也能成事,但辛桃馥却不愿和这样人合作。不是他道德水平高,是他怕自己玩不过这样人。
偶尔,他拿不准,还会带崔涵和黎度云起来吃饭看人,吃完,他又问崔涵和黎度云:“你们觉得刚刚那人靠谱?”
崔涵虽然年轻,但是懂商业,又是个滑头,自然能帮辛桃馥判断。而黎度云,虽然点儿也不油滑,为人又冷淡,但却有双非常锐利眼睛,能观人于微,而且他说话够直接,倒也是个很可靠指标。
黎度云又问:“你带们来看人是做什?”
辛桃馥半遮半掩地说:“有个叔叔是个投资人,这些人央帮忙牵线求投资。想着这些项目听着好像挺厉害,能为叔叔挣钱,但是吧……又不懂商业,只能想着看这个人实不是在,是不是认真办事,才好推荐啊。”
这话大部分都是真,黎度云也没有多问。
崔涵听也听明白,这个“叔叔”不就是殷叔夜?
但崔涵听懂也不说破,只说眼前事,又道:“既然如此,们不如索性成立个‘融资中介’,专门干这个,也能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呀。”
辛桃馥听这个,觉得靠谱。
崔涵见辛桃馥意动,便继续说:“你是大哥,做打杂跑腿收银,黎师兄当法务,岂不是齐全?”
黎度云是法律系高材生,崔涵才有这个说法。
辛桃馥觉得不错,因为他认为黎度云虽然只是个学生,没有什实践经验,但胜在为人够靠谱——他越发认同班子书话,个人靠不靠谱,是件事成不成功关键。
辛桃馥甚至觉得自己也是个“靠谱”,比如给他机会让他当只金丝雀,他能当只最娇艳金丝雀,若给他机会让他从商,他也不认为自己会比别人差。
但他并没有贸然开公司。
虽然他现在有钱,但有钱他好像反而还更珍惜这些钱。更别提,开公司还会牵涉到方方面面事情,不是拍脑门就能定。
他先做是,认真地把那些求投资人筛选遍,筛得差不多,他才给班子书打个电话,说:“子书哥,好像又有事要麻烦您。”
班子书沉默大约十秒。
这十秒让辛桃馥觉得有十分钟那长——班子书说话温文但不温吞,虽然讲话速度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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