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拦了辆出租车。由于浑身脏污,等了好些时回才碰上一辆肯停下来的。司机是个留长发的小伙子,助手席上放一台组合音响式的大型收录机,里面流出警察乐队的歌声。我大声告以去处,然后深深缩进坐席。
“喂,怎么脏成这样?”司机对着后望镜问道。
“在雨中抓打起来了。”女郎回答。
“嗬,厉害厉害。”司机说,“不过也太狼狈了。脖子侧面红一块青一块的。”
“知道。”我说。
“没关系,这个我不在乎。”司机说。
“为什么?”胖女郎问。
“我只拉看上去喜欢听流行歌曲的年轻人,哪伯脏点也无所谓,只听这个就足够开心的了。喜欢《警察》?”
“差不多。”我适当应和一句。
“公司嘛,偏偏不让放进这种歌,要我用收音机放电台的音乐节目。开哪家的玩笑!什么玛蒂啦松田圣子啦,谁听那无聊玩艺儿!《警察》才叫绝!听一天都听不厌。莱戈也蛮好。你看呢,莱戈如何?”
“不坏。”我说。
《警察》磁带转罢,司机给我们听鲍勃·马利的恋歌。仪表板堆满盒式磁带。我早已筋疲力尽,加之又冷又困,全身活像要散架似的,谈不上欣赏音乐。但不管怎样,能让坐他的车已算是谢天谢地了。我从后面木然望着司机一边扶方向盘一边用肩头打着拍子。
开到我住处门前停下,我付罢车费下车,给了一张千元小费:
“买磁带好了。”
“太高兴了!”司机说,“能再次碰到一起?”
“是啊!”
“不过,你不认为再过10年15年世上大多数出租车都会大放流行歌曲?你不觉得那样很好?”
“是很好。”我说。
但我想那是不可能的。吉姆·莫里逊已死有10多年了,我还从未碰上哪辆出租车放着德阿兹的音乐赶路。世间有变化的有不变化的。不变此的永远一成不变。出租车上的音乐便是其中之一。出租车收音机播收的永远是不堪入耳的名人一席谈或棒球赛转播之类。商店扩音器传出的是雷蒙·卢浮布尔的管弦乐,酒吧散的是波尔卡舞曲,年末商业街上听到的是本查兹的圣诞歌。
我们乘电梯上楼。房间的门本应依然处于合叶脱尽的状态,不料不知何人已将门整个嵌入门框,乍看似乎门关得好好的。谁干的不晓得,肯定花了不少时间和气力。我像克罗马尼翁人打开洞门那样卸掉不锈钢门,把女郎让入室内,又从里面把门移过来,以免房间,bao露。而后自欺欺人地扣上防盗链。
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一瞬间我甚至怀疑昨天那狼狈场面是自己的错觉。原先所有四脚朝天的家具全部各就各位,一片狼藉的食品被清除干净,打碎的瓶罐和餐具的残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