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是他作品。
二、必须凭借己之力对自身风格更新换代。风格要与时俱进,不断成长,不能永远停留在原地。要拥有这种自发、内在自革新力。
三、其独具特色风格必须随着时间流逝化为标准,必须吸纳到人们精神中,成为价值判断基准部分,或者成为后来者丰富引用源泉。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条件都必须满足。和三已然达到,但第二条稍嫌薄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二和三完全达到,可第条略显不足,这样情形只怕也有可能。然而在“或多或少”范畴内满足这三条,或许就成“原创性”基本条件。
这样归纳番便明白,姑且不论第条如何,至于二和三,“时间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成重要因素。总之,位表现者或其作品是否有原创性,好像“不接受时间检验就无法正确判断”。就算有天,位拥有独立风格表现者突然登场,吸引社会大众广泛瞩目,但如果转眼就不知所终,或者被大家厌倦抛弃,要断定他或她“是原创”就相当困难,往往都是风靡时就不之。
实际上,曾在种种领域亲眼见过这样人物。当时觉得耳目新、别出心裁,让人叹为观止,但不知何时便踪影全无,因为机缘巧合才会偶然想起:“对啦,说起来,还有过那样个人呢。”这种人大概是缺乏持续力和自革新力吧。在谈论某种风格资质之前,如果不能留有定分量实例,就“甚至成不检验对象”。除非将几种样本排成列,从各种角度加以审视,否则表现者原创性就不可能立体地浮现出来。
比如说,假定贝多芬终其生只写出《第九交响曲》这部乐曲,那贝多芬是位怎样作曲家呢?们岂不是无法清晰地联想起他形象?那曲鸿篇巨制究竟具有怎样意义、具有何种程度原创性?仅凭单单部作品,终究难以把握这些问题。光是列举他交响乐,就有从第到第九这些“实例”大致按年代排列在们面前,们才可能立体地、系统地理解《第九交响曲》伟大和那排山倒海原创性。
切表现者恐怕都不外如是。也希望自己是个“具有原创性表现者”。然而前面说过,这并非个人能决定事情。任凭如何大声疾呼“作品是原创”,或者由评论家和媒体交口称赞某部作品“是原创”,这样呼声都终究会被雨打风吹去。什是原创,什不是原创,这种判断只能交给接受作品人们(即读者),还有“必须经历时间”,由二者合力共裁。作家唯有倾尽全力,让作品至少可以随着年代留存下来成为“实例”。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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