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惜,但是情势如此,不得不大义灭亲以慰罗尼斯主教在天之灵,将那真正凶手引出来。皇帝陛下在感动得落泪之余,也对公爵行为再也不干涉。而只要皇帝陛下不再干涉,那公爵几乎就可以为所欲为。
说老实话,现在这种搞得惊天动地做法是不符合公爵向作风。但是他现在已经顾不这多。他必须尽快地把那小子干掉。因为接下来还有其他事。
公爵把克劳维斯和小懿关押在起。这两个都是极度重要人质。自然要集中在起以防有什闪失。而这样做原因,也是公爵对那位逃之夭夭父亲种重视。
说老实话,公爵不得不对那个自己向看不起败家子因哈姆·埃尔尼侯爵表示点佩服之意。他能够在完事之后能够立刻跑掉,不能不说是绝顶聪明。
事情完成,他利用价值就没有。刺杀主教大人这样行动公爵绝对会灭他口。而灭掉他口之后,他儿子也绝对逃不掉。
反而是他跑掉之后,公爵为能够有资本要挟他,自然也不会对克劳维斯下手。所以他在第时间就逃跑确实是明智无比选择。他是个聪明人。所以要防备着他用什出其不意手段把自己而儿子弄走。
但是公爵也并不是非常在意侯爵,至少在先忙着处理阿萨这件事情上还来不及去过问。因为侯爵那些很明显不过就是些小聪明而已。看看那败家子那落魄模样,虽然有看得出自己意图聪明头脑,但是却把那好头脑和才华都浪费在声色犬马上和那些什狗屁艺术上什女色上,落魄潦倒,最后不得不被自己要挟住。
被什感情冲动纠缠那是愚蠢,而那些花俏小聪明简直是比愚蠢还不如无可救药。
真正大聪明大智慧就是要用来决断,用来放弃其他切有妨碍东西,把所有精力集中在自己目标上,把所有能利用东西都利用起来,最终去达到成功颠峰。就像自己样。
想到这里,公爵感到仿佛有种久违豪情在胸中波动。他站到窗前。
王都灯火辉煌楼台庭阁都可以在这里尽收眼底。公爵伸手对这景色虚握下,那双布满青筋,伤痕,磨练和努力痕迹手是握得如此有力,如此稳健。仿佛这所有繁华他都可以尽握手中。当然还包括那些无数愚蠢之辈。
王都另边。重兵把守地牢中,两个曾经是公爵最亲密人现在心情和公爵完全是截然相反。他们不只看不到任何繁华与生机,连希望权利都没有。
地牢里条件并不差,甚至比普通旅馆还强上不少。这两位即便是犯人,但身份依然特殊。而且公爵也绝对没有要虐待他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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