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金镯,腰上也镶满珍奇宝石金腰带,甚至就连他们靴子都是金光闪闪。
如此多黄金挂在躯体上,换做是普通人族大概都吃不消这份重量,但是对天生体质强壮荒族人来说,却是可以轻易地承受下来。于是他们肆无忌惮地炫耀着他们财富,张扬得无法无天。
这份豪奢,哪怕如季候这样人族顶尖人物都很少看到过。
他站在窗边,看着那些在黑夜中卖弄着奢侈白马部落人,叹口气,摇摇头。
下边,文云好不容易总算送走这些位“金光闪闪”大爷,在他转身时候,哪怕隔这远,季候都能看到自己这位心腹手下脸上笑容陡然消失,张脸好像突然就这垮下来,副生无可恋般疲倦样子。
不知怎,季候突然心情好起来,哈哈笑出声,然后把身子伸出窗口,在黑夜中对着文云挥挥手,笑容满面。
文云也看到这幕,翻个白眼,脸上露出无可奈何样子,走进来。
约莫盏茶时间后,文云敲响书房门,然后走进来。
已经坐回到书桌后季候,笑呵呵地倒杯水,笑道:“来来来,夜深连水都是凉,但还是喝点续口气。”
文云也不客气,接过来口饮尽,然后苦笑声,道:“这辈子真还是第次见到这样荒人。”
“谁说不是啊!”季候感慨地道,“年轻时候杀荒人,年纪大劝荒人,跟荒人打辈子交道,还从未见过这样财迷家伙,偏偏又打不得骂不得,哄着他们做事,比什都累。”
文云劝道:“大人你想开些,这些只是时疲累,日后这些人能帮们做事,远比们今天疲累要多得多。”
“那是。”季候冷笑声,道:“千斤金子,就足以收买三百条荒人壮汉性命,真是好买卖啊。现在想想,老子以前年轻时,对着圣城发下重誓,然后出城死战,出生入死、刀山火海里折腾过来,每杀个荒人脱层皮,鬼门关里走遭情形,真简直就像是个笑话!”
文云看他眼,面上露出几分关心之色,轻声道:“大人……”
季候摆摆手,道:“没事,不过是有感而发几句牢骚罢。现在这些白马部落荒人,才是们最喜欢,尽管恶心死老子,但还是要笑脸相对。这些事,知道。”
文云点点头,过会后微笑道:“不管怎说,送壮丁人口事他们居然答应得这痛快,果然,黑龟大人法眼无差。”
“那老家伙早就成精。”季候笑笑,夸那位老乌龟大人下,然后又对文云道,“今天你辛苦,待会可以先去休息下。不过明天早,你还得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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