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他搬走?”他问,“他常跑到村子里晃上几天,或者跑到台地找本杰明吵架。”
“他东西都不见,”学者说,“他房间里什都没。”
保罗师苦笑下。“诗人离开总不是好兆头。另外,要是他真失踪,建议你赶紧查点下自己东西。”
学者暗暗思索。“那靴子定是……”
“毋庸置疑。”
“把它们放在门口等着擦亮,结果再没见到它们。就是他想砸烂门那天。”
“砸烂——谁干,诗人?”
塔德奥先生笑笑。“想是有点儿过分,开他玩笑。拿走他玻璃眼球。你记得那天他把它放在餐桌上吧?”
“记得。”
“捡走。”
学者打开口袋,伸手摸会儿,掏出诗人眼球放到院长桌上。“他知道是拿,但直不认账。从那以后们就拿他取笑,甚至编造谣传,说那玻璃眼其实是贝林部落偶像眼球,遗失已久,应当归还博物馆。他那时气得发狂。当然是想在回国之前还给他。你觉得们离开后他会回来吗?”
“不好说。”院长瞥向眼球,不禁打个哆嗦,“不过您愿意话,会替他保存。但他也有可能会跑到得克萨卡纳,去那里找你。他曾说这眼球是个有效护身符。”
“为什?”
保罗师微笑道:“他说戴上它,就能看得更清楚。”
“胡说八道!”学者顿住,但显然又不确定,于是将这个古怪命题考虑至少刻钟,终于继续补充道,“这难道不是胡扯吗——除非在空眼窝里装假眼珠能以某种方式刺激两个眼窝肌肉,他是这个意思吗?”
“他只是发誓,没有它就无法看得那清楚。他声称他用这眼球来感知‘真意’——虽然戴上眼球会让他目眩头疼,可没人知道诗人说是事实、想象还是寓言。如果是想象,倒称得上聪明。可怀疑诗人根本不会承认想象和现实是两回事。”
学者挖苦地笑。“有天,他在门外喊,比他更需要这眼球。看起来他认为这眼球本身就是通灵护身符,对人人都有好处。想知道为什。”
“他说你需要?哈哈!”
“为什笑,哪里有趣?”
“对不起,他可能是在侮辱你。最好还是不要解释,不然显得是他同党。”
“不要紧。很好奇。”
院长扫眼房间角落里圣莱博维茨像。“这眼球是诗人总不撂下笑话。”他解释说,“每次不管他是要做决定,还是要想通什事,或是辩论什观点,总要把玻璃眼球塞进眼窝。要是看见什让他不爽事,他想假装忽略或者装傻,就会把眼球抠出来。戴上玻璃眼球,这老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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