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但同时也知道它对自己有多珍贵。也因为这是他自己秘密,他像对待爱人样把它藏在心底,散步时也揣着它。
鲍勃暂时还没有大量地尝试过写作。他二十六岁,但心智依然很年轻。他很有种特质,或许是最能代表青春特质——那是种奇妙而非理性信念,认为生命中最重要、最珍贵东西定会在某种隐秘自然规律作用下到来——种对好运即将降临完美信心。这种信心也给现实中迫切需要和艰苦工作增添宜人色彩。
鲍勃对文学热爱也并不完全单。切始于很多年前他对柯南·道尔崇拜。这位可爱而又颇有孩子气作家文字质朴、技巧娴熟、聪明过人,抓住他心。他度以为自己只愿意读道尔作品,但是后来又喜欢上司各特,把他《惊婚记》和《珀斯丽人》读遍又遍。再后来是仲马和查尔斯·里德《回廊与壁炉》,奇怪是,再后来还喜欢上华盛顿·欧文,他凭借《穆罕默德及其继承者》《哥伦布传》和《攻克格拉纳达》这几部作品,现在或许依然是鲍勃最喜爱作家。在鲍勃看来,他思路清晰、渊博多识、聪明真诚而又心平气和——就像柯南·道尔种升华。
接下来是威尔斯,他《世界史纲》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后来还有大量五花八门及现代作品,再后来就是《约翰·奥伦敦周报》。
至此,鲍勃对文学热爱都自然来源于他自身,并未受到他人影响。但《约翰·奥伦敦周报》让他在某种程度上成伟大文学大众化受害者。他甚至开始读作品表格式提纲,只为获知可以称为“世界最佳短篇小说”思想方法。就像无所事事戏剧观众样,他甚至开始对文学作品中人物名字和形象刻画更感兴趣,而不再是作品因此取得成就。他把伟大作品里爱情故事(而不是作品伟大之处)记得烂熟于心。
之后,他开始写短篇小说,寄给杂志,然后又被退回来。于是他放弃写作,转而重新开始做梦——梦想着自己有朝日要写部伟大小说。这种情况大多会出现在从未写过小说年轻写作者身上。也就是说,生活本身根本就不是部小说,而是所有小说合集——生活神秘、美好、荒诞、幽默,使人恐惧,而又悲伤。而且,这部合集恐怕得写上很多年,若是能写出来,你就可以跻身雨果、托尔斯泰和德莱塞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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