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尔家的农场位于内布拉斯加州的桑德希尔兹的东北角,地势就像人的手掌心一样平坦。如果你试着去勾勒自己手掌的轮廓,你便知道这样的平坦只是一种假象。如同光滑的皮肤一般,平坦的田地会突然下陷,变为由季节性水流冲积而成的水沟和洼地。陆地像是枕在什么东西上面一样,坡度很和缓,四周的地平线似乎很遥远,看起来活像是一只倒扣着的蓝色空碗的碗口。不管你朝哪个方向走,只需要走上一小段路,你的身影便会消失在别人的视线之中。
这座农场的最高点——姑且将其假定为“大拇指”根部——成了埃尔克霍恩河[1]和大桑迪溪[2]之间的分水岭。埃尔克霍恩河流向东边,与普拉特河[3]汇合;大桑迪溪则蜿蜒北上流向了奈厄布拉勒河[4],它们最终都汇入了密苏里河。这块高地是农场里弗里茨最喜欢的地方,或许也是全世界他最喜欢的地方。在这里劳作的时候,他总觉得更加轻松、更加年轻,也更为接近头顶上广阔的蓝天——他相信,那里才是上帝真正的家。
在这个特别的礼拜日早上,为了刚好在太阳轻吻世界的时候来到这里,他借口自己需要在做弥撒之前看一看麦子到底熟了没有。那一刻总让他感到既充实又紧张。他面朝东边,耐心地等待着它再度来临。亮了,更亮了,变成金色了!麦穗闪闪发亮。整块麦田动了起来,像是一只正在享受抚摸的猫。
看到这一幕后,弗里茨快乐得微笑了起来。在这个神圣的时刻,他毫无保留地感激上苍让他拥有这一切。格尔达已经怀孕六个月了,她现在体态圆润,笨拙但不失优雅,好似一匹马上要生小马驹的母马。麦田里满是沉甸甸的麦穗,马铃薯蔓藤长势茂盛且喜人。牛群在不远处哞哞叫着。生活给了人们希望,人们则需要等待着这希望一点点地变为现实。面对这美好的一切,弗里茨几乎有些头晕目眩了。
附近传来了一匹马的嘶鸣声,把他从白日梦中惊醒。他自己的那几匹马在马厩里,这匹马的声音离他很近,虽然听起来不算不友好,却显得如此不合时宜、如此出人意料,让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连串画面,给兴高采烈的他泼了一盆冷水。
他想,那些吉卜赛人又来了,他很担心,等他从教堂回去以后,家里不知道会丢些什么东西。不见几只母鸡,奶牛的奶都被挤光,单单是这样的情况就已经够糟糕了,可最近,那些吉卜赛人越发胆大妄为了。人们曾看见,头发乌黑的吉卜赛小孩游荡在斯图尔特的小巷里和荒芜的战时菜园中。几个礼拜前,南面的邻居丢了一头猪,这么大的损失几乎压垮了他们,毕竟丹尼尔去年春天就病倒了,到现在还病着。弗里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