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儿,”弗里茨说,两只大手弄得报纸哗哗作响,“标题上写着‘本地年轻人自告奋勇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再听听这一句,‘一位德国绅士——我们这么称呼他’,”弗里茨结结巴巴地说,“‘是想讽……讽刺他——公然抨击了这个美好的国家,也因此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拽起他的裤子,把他扔下了火车。’其中一个年轻人对记者说道。那个德国佬似乎认为美国很自由,因此他可以自由地摧毁这个国家。可是,他在实践‘自由’时应该更加谨慎一些。他大发厥词时,正好被这些年轻人听见了,他们当时在去堪萨斯的赖利堡的路上,打算跟着美国远征军前往欧洲。那人最后滚到了雪地中,也许这次滚落雪地的经历恰好给他补上了一堂缺失的公民教育课。’”
弗里茨将报纸在身前摊开,在桌面上铺平。他用手掌轻轻拍了拍那篇短文,唐突地点了一下头,好像对报纸上所列的事实很满意。“你让我觉得整趟火车的人都被牵扯进了这场血腥的,bao乱。”
格尔达本来正在炉子旁搅动锅中沸水煮着的白色衣物,听到这番话,她转过身来。蒸汽让她满脸通红,还吹卷了她两鬓的发丝。她离窗子很近,手中的木棍在冷风中冒着热气。
“我当时就在现场,弗里茨!我很清楚自己看见了什么!”她对那篇文章和他的反应感到震惊,“他们沿着走道拖拽那个流着血的男人,他的白衬衣和领口都被鲜血浸透了。他跌倒了,他们还踢他!我听到骨折的声音了。”弗里茨不相信她说的话,这让她看起来既愤怒又不安。“他们都在大喊大叫!我们周围的人都在大喊大叫!他们说:‘宰了那个德国佬!’可他们其实一点也不了解那个人!”她拽着裙子的领口,沮丧地盯着弗里茨,嘴巴张得大大的,“你也看到我们毯子上面的血迹了呀!”
“你怎么知道他们一点也不了解那个人呢?”弗里茨问,不等格尔达回答,他便转身走开了,“你觉得事实就是这样的,你也很激动,因为那时候你看到了一点血迹,这让你吓坏了。你每次看到血就会变得很激动。”他从门后的挂钩上取下了外套。
格尔达闭上眼睛,再次想起车厢里的那三个年轻男子,前一刻,他们还有说有笑,可下一刻,其中一个便抓住那个男人的胳膊,另外两个人则用拳头揍他。她记得,那男人也曾试图保护自己,并且伸手去抓炉子旁的拨火棍,可另外三个年轻男子比他要强壮,动作也比他更迅速,把拨火棍从他手中夺了过来,用棍子不断打他。直到现在,格尔达都还记得拨火棍打在他背上发出的那种吓人的声响。他们沿着过道拖着那男人经过格尔达和孩子们的时候,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