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川书并非精神分裂,而是有人在他身上复活!
这是一个胆大包天的计划!据说万博士曾经在动物身上试验过并获得成功,但从来没有做过人体试验,谁也不知道成功的概率有多少,而且这样的试验完全违法,王十二买下李川书的身体,属于在法律的灰暗地带游走。
能够下决心用这种方法重获青春,这样的人非同凡响,不过这人有个同样非同凡响的儿子,看到接班变得遥遥无期,干脆杀了他。
然而,万博士的重生计划并没有中止,李川书仍旧活着,而王十二正在他身上复活。如果他真的能够完全回忆起王十二生前的情形,那他到底是李川书还是王十二?一般来说,一个人把自己认定为另一个人,都会被送到精神病院。王十二还是亿万富翁的时候,他有足够的能力摆平这件事,但是当他作为一个精神病人被捆绑在病床上,恐怕神仙也救不了他。更何况,还有一个亿万富翁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他们都是病人。
我充满怜悯地看了李川书一眼,我不是上帝,拯救不了任何人,我只能拯救自己。
我撸起李川书的袖子,拿起针筒扎进他的胳膊。这是一个汲取式针筒,针头钻进皮肤之后会自动软化,然后,仿佛一只小虫般在他的皮肤下游走。很快,针筒里充满了各种人体组织的混合液,淡红的液体中悬浮着各种组织颗粒。有这些就足够了,我把样本筒取下放进兜里。然后拿起记录本,开始在上面涂涂画画。
这一天,当阿彪来取记录本时,我竟对着他微笑。这个冷酷的大个子被我的异常举动弄糊涂了,愣愣地看着我,竟然也露出一个傻傻的笑。我飞快地逃走了。
人类身上蕴藏着巨大的潜能。作为医学院的高才生,我并不是没有潜能,只不过潜能需要梦想和激情来调动,而我的身上,经过这么些年的精神病院生涯,这两样东西已经稀缺,我成了一个贪婪而猥琐的小人,稀里糊涂地过着日子。然而现在,求生的本能让我激情四溢,浑身充满了能量。我仿佛回到了青葱岁月,回到了在被窝里对着手机如饥似渴地阅读黄色小说的年代。每天晚上,我把那个昂贵的手机塞在枕头下,然后就直奔实验室,在那里忙活大半晚,直到后半夜才回来,匆匆打个盹儿,第二天居然能够不犯困。我以十二万分的劲头投身到自我拯救的事业中。
有理由怀疑我得了某种强烈的亢奋症,然而,在这个非常时期,这是好事。
我在研究万博士的成果。
搞生物的公司最喜欢专利,他们知道,没有专利,他们的产品会一夜之间被各种各样的仿制品取代。因为生物制剂是最容易被仿制的东西,甚至不需要仿制,只需得到母本,就可以轻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