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谣低头看着她没说话,小姑娘想陪她上战场呢,可战场这样危险,又辛苦,小姑娘身娇体贵,她怎舍得带她去?
宋暮云却像是知道姜谣在想什,立马接上,“不怕危险,你若留个人在京城里担忧你,这才是叫生不如死呢。”
姜谣又弹她脑袋下,不悦道,“不是说你文采斐然吗,怎还乱用词?”
生不如死是这用?
宋暮云闷闷埋首在姜谣怀里,她没有乱用,她就是不乐意离开姜谣,离她远些,她便会急切,难受,浑身都叫嚣着想见她,更何况她是去战场那样危险地方,不带上她,她怕是会日日担忧,思念到极致,确实还不如死呢。
姜谣不知她情意才会说出让她留下话,等姜谣知道,或许会接受她,也会喜欢她,到时她再求姜谣,去哪儿都带着她,别丢下她。
“又不说话?得,那们下去,再给你抹些药吧,好快点。”
姜谣道。
宋暮云抿抿唇,小声说,“那你也抹些,你后背疤好长。”
“啧,这疤?这疤早八百年前,就是现在抹药也去不掉。”
太麻烦,姜谣懒得弄。
然宋暮云却抬起头,娇娇气气瞪她眼,“不管,就要抹,试试又怎?!”
为防她生气,自己又哄不好,姜谣只得举手投降,“好好好,试试就试试,你想试就听你。”
她眼里满是温和与纵容,看宋暮云腿软腰软。
姜谣带着怀里人飞身下屋顶,再牵她手回去。
“你可不是脾气越来越大?”
“没有,不许嫌脾气大。”
她从前是不与姜谣生气,现在会生气,不过是因为更贪心,步步,总忍不住想去试探姜谣底线而已。
幸好,她对她几乎没有底线。
她才不信这样姜谣点儿也不喜欢她呢,如果真不喜欢……
宋暮云吸吸鼻子,眼眶骤然有些发红。
姜谣又翻箱倒柜找出那瓶子药膏,扭头,宋暮云已经将上衣除尽,只余里裤,乖乖趴在床上。
她上身只着件雪色肚兜,与她雪白细嫩肌肤贴在起,竟分不出哪个更白些。
姜谣默默咽口口水,什话也没说,用指腹沾些去疤膏,涂抹在她身后粉嫩伤疤上。
她肌肤嫩,却并不是很容易留疤体质,只要日日坚持涂药,疤痕总会愈来愈淡。
后头疤比不上前面疤多,姜谣抹完后背,轻拍宋暮云圆润肩膀,她便自己翻身,脸不知为何红彤彤,姜谣正要问,只见宋暮云将那素白玉手落在自己后颈上,下刻,肚兜打在后颈结悄然解开,她将肚兜拿下来。
姜谣整个瞳孔地震,“你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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