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年纪,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直到他遇到这个远房沈姓表哥。听闻,表哥也自幼无父无母,孑然身,于是捡走他好彼此做个伴。
那是他第次看到沈澈。那漂亮个美人,挺拔修长,肤白胜雪,面相中隐隐带着媚气,却绝不女气,只有种超越性别、天然美感,懒洋洋地站在那里,仿佛朵妩媚又慵懒白玫瑰。
“你愿意跟走吗?”美人朝他伸出手。
——那真是太好看只手,白如美玉,纤如柔荑。
小洲想,那手握起来定是冷,因为人间没有这样好看手。
他于是就像丢魂样,乖乖地被牵着走。
如今六年过去,他已经大二在读,沈澈也已二十五岁。
沈澈职业是小说家,日夜宅在家里,对着电脑敲字,在某小说网站平台上写些小众向小说。赚来稿费不仅要维持他们两个人生活,还要供白小洲读书。
好在他小说还算卖座,虽然不是什流大手,但是圈子里小有名气,固定粉丝也有小撮,负担白小洲学费也不算吃力。甚至还能有些余结,可以养只猫。
那只叫做豆花猫,是沈澈从宠物市场买回家。
豆花是只布偶猫,圆乎乎、软绵绵,两耳浅灰,身雪白——和沈澈样白、样漂亮。
可是自从沈澈生病,头晕无力和心悸发热症状时不时地冒出来折磨他,小说更新进度慢好多,稿费少,每个月买药又增加大笔开支,两个人生活下子拮据不少,连豆花都瘦些似。
白小洲甚至想出去兼职打工,但是沈澈却拦下他,只说小洲学习要紧,自己还能坚持,于是倍加努力地伏案写作,甚至又额外多接些翻译工作。
病成这样,白天还要写稿和翻译,晚上在床上,还怎可能有精力呢。
这样想着,白小洲看看躺在自己身边青年,“澈哥,头还晕不晕?”
“嗯。”沈澈侧过脸,因为生病,眼里漫上些氤氲水汽,有些楚楚可怜味道。
白小洲下床,倒杯温水,递给沈澈,“先喝点水吧?会儿帮你测下体温?”
沈澈慢慢支起手臂,想要坐起来,可刚刚半坐起身,眩晕就如约而来,胸口阵闷痛,阵昏黑中居然呕口。
“怎?!”白小洲吓得连忙扶住他背,水杯拿不稳,玻璃杯掉落下来,碎地,玻璃碎渣飞溅起来。
沈澈握握小洲手,表示自己没事。
他在耳鸣晕眩之中只想着件事:别见血,别见血,见血就成大事。
因为骨髓造血能力衰竭导致三系减低,他旦出血,就不容易止住。
本来就贫血,再出血话会要他命。原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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