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临景眸色深沉,不咸不淡地“嗯”声,他将头顺势埋进景程颈窝,牙齿咬着对方松垮领口,向肩膀扯扯,由舌尖牵带着在锁骨处留下枚颜色浅淡痕迹,唇角漾起弧度颇有些意味深长。
可搂抱着他景程却瞧不见宋临景表情,只觉得对方听话得很,无师自通调/情技巧撩拨得人头昏脑涨。
又乖又放得开,这种人到底是怎清心寡欲二十多年啊?
要不是跟宋临景实在足够知根知底,景程绝对会把对方当做同类来对待。
点都不害臊不说,甚至只要他注意力被别事情分散会,宋临景就要主动挑衅,暗戳戳地想把主导权偷过去。
景程边揉着宋临景还泛着潮发丝,阻止着对方不断往自己身上留印记行为,边在心里犯着嘀咕。
“行,没完没?”景程不轻不重地往宋临景后脖颈捏两下,指腹摸着对方刚刚吸/吮过位置,用力搓两下,“划地盘?”
宋临景不置可否,只是在与听筒那头交代完最后句话后,笑盈盈地扣好座机,才重新抬起头看向景程:“你不喜欢?”
“以为你喜欢。”宋临景声音清清淡淡,视线却灼人得很,被他扫过地方,都从骨缝中渗出刺刺酥麻,他慵懒地摩/挲着景程喉结下方那圈颜色最浅粉色印子,话语中涌动情绪复杂,“年到头,你身上那些青青红红吻痕从来不断。”
“以为你就是喜欢让人在你皮肤上留记号。”
景程闻言怔。
他还真没主动留意过这个问题,但似乎确是这样。
可这倒也不管他主观意愿事,基本都是那些床伴、情人试图吓退竞争对手小心机。
不过关于这点,景程自认为他们行为实在没什必要。
对他来说,这种近似于恋爱,却只将感情状态浅尝辄止在暧昧期关系,是最完美,而此类关系基础,是要涵盖对所选择这个人整体感兴趣。
如果只为满足生理需求,那夜情才是最方便高效,所以,他不会在段时间内同时与不同人保持这种相对稳定肉/体关系。
但凡腻歪或者厌烦,景程也都利落地跟对方讲清楚、断干净,才会再开始物色新人选。
他不会把这种行为美化成某种与“忠诚”近似东西。
只不过是单纯在享受混沌人生同时,对自己和“玩伴”负起些微不足道责任。
但显然,这个圈子实在光怪陆离,即便他说他保证坚守定原则,但听人却信任不起来。
景程不太在乎他们会不会往自己身上留印记,也懒得管。
对于情人小脾气,他包容度还是很高。
从前对那些无关紧要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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