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太,房东的哥嫂,还有他,在一起吃了一餐盛明来伦敦后吃过的最好的午餐。盛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邀请,但房东太太显然打扮得过于用力,表现得也过于用力。她很自豪地用蹩脚的广东话对房东哥哥说,这是寄宿在我们家的博士。房东哥哥随即用英文问盛明都在什么学校,又研究些什么。出于奇异的恻隐,盛明撒了个谎,他只是简略地表示,自己研究科技传播,那是他硕士的专业,应答起来不至于太离谱。即使没有太过表现,房东哥哥一家在澳洲的生活明显要比房东一家好太多。这是他们兄弟时隔十年第一次见面,却没有什么话说。吃完饭就道别,一点温情都看不到。
盛明似乎越来越走入这个家庭的内部,也有了越来越多和学术研究无关的疑问。譬如房东为什么会来英国,又为什么会和太太结婚。房东太太一口咬定是房东追求她,还说自己十年前特别受欢迎。但盛明觉得这实在很可疑。她又说了些爱情桥段,说自己最困难的时候,连房子都租不起,一直睡在大桥下。那个时候房东几次路过她身边,最后终于对她伸出了手,她搭了那只手,一切都不一样了。房东太太说,那时房东从不存钱,一周八百英镑,天天瞎玩,直到遇到了她,才开始存钱买房,过上了如今的好日子。所以她比较旺夫。盛明就说,是的是的,一看就是。盛明已经很熟练说一些在家乡怎么也说不出口的话,甚至在婚礼当下,盛明忽然发现自己并不介意当着陌生人的面,高喊两句“下面我们欢迎新郎新娘入场”“新娘好像脸红咯”的场面话,他原来也可以是那样的自己,这令他有点动容。盛明根本听不懂在座的来宾在激动时脱口而出的方言,也不知道新郎以这样的方式结婚,心里会不会多少有点不舒服。盛明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主持一场其实并不合法的婚礼。但他仍然发自内心希望这两个可怜的有情人白头到老、永结同心。他们似乎都很辛苦,又很不如意。但再不如意,仍然会有喜庆的时候,会有粉红的气球出现。
更令盛明感到奇异的,是他在筵席上听到了一些纯正的英语,来自一些年幼的第三代(当然有可能他们的法定身份还是孤儿),在餐桌上尖叫着“Lookathishair”,这让他觉得很有趣。咒语般的“兜虾”与硬朗的牛津腔在餐桌上交相辉映,是这些人的一生一世。这些大人和小孩,可能费尽心机拿到了不同国家的护照,却是一家人,或正要成为一家人。他们还有一些家人,十几年未见都是常事,但在脸上,一点也看不到思念,也看不到遗憾。不计较的人是多么欢跃着不计较,好像别扭的人永远身陷别扭一样。如果不是做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