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命名为“永恒的最高引路人”。[2]
所以,丹麦和布隆迪政治体制的第一个显著区别,是它们的政体性质不同。但是,这两个国家的政治差异仅仅是m;主与否吗?我们知道,世界上有不少国家也和丹麦一样,拥有竞争式m;主政体,但是其治理绩效却远远不如丹麦。哪怕以布隆迪自身而言,当它1993年试图尝试m;主化时,发生的不是丹麦式的治理提升,而是图西族和胡图族之间的血腥内战。当时,一个胡图族政治家通过选举上台,但是,他很快就被图西族的军人暗杀了,愤怒的胡图族发起了一场报复性屠杀,长达10年的内战由此爆发。所以,m;主化的契机并没有改变布隆迪的命运。当然,布隆迪在威权时期同样发生过屠杀——1972年左右布隆迪已经发生过一次大规模部族屠杀,只不过那次主要是图西族屠杀胡图族。所以,这个国家的情况似乎是,威权也好,m;主也好,什么政体都救不了它,它陷在一个灾难的旋涡里打转,出不来了。
问题出在哪儿?这就将我们带到了丹麦和布隆迪政治体系的第二个重大差异:国家能力。我们发现,在布隆迪这样的国家,无论z.府以哪种政体形式存在,它都没有能力控制冲突、发展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什么叫国家能力?在后面的课程里,我们会再回到这个问题,进行更详细的分析,但是在这里,我不妨指出一个最简单的指标:征税能力。简单来说,如果z.府没有钱,那它就什么都干不成,教育、水电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养老,包括给儿童打疫苗等。大家不要小瞧这个征税能力,不是所有的z.府都有能力征税。比如2000年左右的津巴布韦,z.府的征税能力也很差,为什么?因为它60%的经济活动是地下经济,z.府根本没有准确地收集经济信息的能力。
有一些“自由放任主义者”相信z.府越小越好,但是,如果z.府越小越好,那么布隆迪的治理应该比丹麦成功很多,但是事实却是刚好相反。据统计,2017年,丹麦z.府的税收占GDP的比例是45.3%,而布隆迪的同一个数据是12.6%——这是它2014年的数据,也是我能找到的最近的数据。[3]也就是说,布隆迪的z.府其实比丹麦的z.府要小得多,但是,小z.府并没有给布隆迪带来秩序和发展。
其实,征税能力低,不仅仅是布隆迪的问题,很多落后国家都有类似的问题,中非共和国,税收占GDP的7%,尼日利亚也是7%,苏丹是5%。相比之下,其他北欧国家则和丹麦类似,瑞典,44%,芬兰,43%,都是穷国弱国望尘莫及的数字。
政治比较的纵